为优化我县乡镇人员结构,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水平,经县编委批准,招录40人充实到乡镇(固安工业区2人、固安温泉园区10人、固安温泉园区财政分局2人、城区街道办事处2人、每乡镇2人)工作,现就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组织领导
成立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录乡镇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招录中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固安县招录乡镇工作人员的公告。
二、招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三、招录条件及程序
㈠ 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含2010年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普通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㈡ 招录程序
1、发布招录公告
6月4日起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政府门户网站、《京南时讯》发布招录公告,各乡镇、固安工业区、固安温泉园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县城主要街道公告栏张贴招录公告。
2、报名
6月4日至6月25日,报考人到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报名。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010年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2010年毕业生证明;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原始学历毕业证、后取得学历毕业证。
报考人员填写《固安县招录乡镇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我鉴定《固安县招录乡镇工作人员的公告》。 报名截止经审查合格者,6月30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本人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经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并通知报考人。
3、笔试、面试
命题人员及面试评委由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外聘。招录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河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冀组通字【2009】1号)文件有关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2年以上,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⑴ 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卷。
7月3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面试。
阅卷完毕公布笔试成绩,成绩公布第二天考生对分数有异议可查分。
7月7日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⑵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查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7月10日,参加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公布面试成绩、考核人员名单。在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核。
4、考核、体检
⑴ 考核
7月13日-15日对考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毕业院校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习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⑵ 体检
7月16日,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单》,依据《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