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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所职能

发布时间:2020-03-02 05:5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德国土资办发〔2010〕01号

关于印发《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内设机构 职责

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08月10日印发

(共印12份) 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办 公 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大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校对、分发,承担信息综合公文收发登记、报刊收发、来文来电的转办及送达,承担会议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催办以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公文办结、结后的分类整理、收存归档并编制卷内目录,督促各股队室中心档案进室并建卷立档,承担各种会议的通知,膳宿安排、会场布置,承担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承担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和管理政务大厅、车辆管理、财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管理局机关及基层所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报财务预决算。

承担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机关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机关后勤管理、完善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制度等工作。

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事项,承担国土资源局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和编制人才规划,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本系统内部人事调配,机构编制、职称、公务员考核和参照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承接干部考察、调配、任免、奖惩等业务工作。

财 务 股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单位的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承担相关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承担与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沟通及资金拨付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福利等的核发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职工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等业务工作。

监 察 室

承担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执行上级和局有关规定的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举报、申诉,组织承担颁发土地使用证、颁发矿产开采证,建设用地审批出让、土地价格的确认、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立案、结案、结案,副股级以下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土地收储价格确认土地整理开发,财务收支情况等十项业务工作告知制度,承担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监督与统计工作。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负责对本系统各股室、所、队有关工作过程的监督和开展效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布置相关的监督工作。

法 规 股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材料、公告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负责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等工作;参与违法案件的审查,协调和研究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及综合性研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国土资源系统专业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咨询以及行政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开发环境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资产处置的监督。依法审查国土资源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的合法性,参与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工作,承办国土资源听证工作。

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和测绘行政违法案件,负责股、队、所之间的协调和办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工作。

信访股

承担国土资源信访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接待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来访人员,接收来访信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并拟定回复。负责国土资源信访调处和听证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耕保股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县内项目建设农转用报批及用地报批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监督检查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和占有用耕地的补偿、耕地补充制度,承担补充耕地方案的制定和审查。

负责县内建设用地的征收,并负责新增建设用地的征(占)用审查,协调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征地审查,规划调整工作,会同相关股室检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工作。

会同有关股室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批后监管。

地 籍 股

负责地籍管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土地证年检等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发证及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和汇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调查、监测、统计工作。承担县政府授权的县机关土地登记工作。承担县内承办重大跨乡、县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土地变更调查及二调成果和管理与实施工作。

负责组织并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利 用 股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闲置土地处置国有和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作价出资、转让等方案,负责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以及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存量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等制度,负责指导农村集镇基准地价制度的实施,承办土地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业务及划拨出让和临时用地审批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评估的备案管理和建档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基准地价的编制,修订,指导监督基层国土所集镇土地出让,承办闲置用地、违法用地的依法收回工作。负责招标、拍卖、挂牌地块出让方案的编制并向政府报批。

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矿产开发股

承担权限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矿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调处矿业权权属和开采纠纷。负责编制矿权有偿出让方案,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并监督实施和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落实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等事项。

负责审批县级发证的矿产企业、核准采矿权抵押登记、承担矿产资源秩序整顿与维护工作,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核准矿产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和统计报表工作,拟定矿权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计划和方案,协助上级完成出让方案的编制。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要矿产品经营许可审批登记。 负责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与维护工作。

地质环境股

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承担监督管理等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承担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石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及地质资料交汇工作,协助地质调查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环境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和巡查。协助抓好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建设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审核,协助抓好地质勘查项目审核登记,依法实施对地质勘查工作的管理和对勘查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矿山占用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和动态变化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地质勘查权属纠纷和查处违法探矿行为。

负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矿业权评估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规划)

依照《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组织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咨询服务,组织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委托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建立项目库,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具体规划,工程技术设计,负责项目的实施技术指导、协调等工作,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资金,承担项目验收的竣工管理,内业资料的归档建立,资金的立帐管理工作,积极查找后备资源,开垦新增耕地,落实占补平衡工作。

组织县级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县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拟订和管理县级土地利用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规划上报审核、指导,编制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预审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全县执行土地、矿产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执行监察。

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依据执法程序,查处并制止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依法检查和处理城乡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执行。受理并及时查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移送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会同相关业务股室对全县建设用地实施批后监管。

受理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组织调查工作,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执行和移送工作。

储备交易中心

根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需状况,拟订城区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依据土地储备计划承担对拟储备宗地的土地权属、面积、地上附着物及四址范围、用途及其他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拟定储备方案。负责对拟储宗地的单位或个人的进行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对拟储备补偿费的评估测算,制定储备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等工作。负责批准后的储备方案公告,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收购合同》,办理公证等工作。承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监督申请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掌握矿产资源储备信息。

负责发布国土资源公开交易信息,负责拟出让地块或采矿权的指示推介。 依法组织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有偿使用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及二级市场出让、转让交易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组织收取并及时入帐交易后成交资金及交易费;负责编制年度出让计划;负责成交结果的公开确认工作。

拟定年度融资计划,保障土地储备资金正常运转。负责储备土地的征收、收储、收回和置换的组织以及土地前期整理、开发利用等具体工作,搞好收储地块成本核算,确保收储土地增值。

测绘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对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和地图出版、发布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拟定本行政区域的测绘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政区域中申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配合上级对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初审、对丁级测绘资质证出持证单位进行年检核。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完善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成果副本和非基础测绘成果目录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对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永久性测量标志检查,维护工作,指导乡级政府催缴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党 总 支

负责党建、党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并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党务各项活动,参与局干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奖惩等具体活动。

群 团 组 织

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结合机关干部、职工实际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协助局党组做好本职工作和党建工作。

综治办职责

落实综治组织建设,完善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并发挥其作用。

承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社会稳安。

负责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防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理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的发生。

组织分析本单位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隐患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组织开展基层创安,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维护社会治安。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组织开展阶段时期的治安形势分析,提出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举措。

负责本系统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负责人要予以查究。

基层国土所

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土地管理、集镇开发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等工作。承担本辖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工作,依法组织农民建房的报批工作。承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动态巡查,及时制止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协助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有关规费征缴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各股室职能概况

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

股室设置及职能

供销社各股室职责

各股室工作承诺书

外经局各股室职责

规划建设局各股室职责

各股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教育局各股室材料准备分工

各股室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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