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出差协议
甲方:高邑县福隆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各出差人员
为方便乙方出差,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员出差,无论是租车或自己开车,甲方均按每部车每天100元,另加每公里元的价格予以租赁。
二、业务员即不租车也不自己开车,背包出差的,甲方按每天每人100元的价格报销车费。
三、无论是背包、租车还是开车的业务员都要注意安全,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出差业务员自负后果。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均由租车或自己开车的司机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年月日
《业务员出差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