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具环境守法证明的要求
一、申请的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1、单位所在区镇;
2、单位详细地址及全称;
3、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是成立时间、员工人数、是否有
宿舍和食堂、生活废水量、处理方式及排放方式;
4、单位生产情况,主要是生产的产品有那些,年产量多
少,年用水量,工业废水量、处理方式及排放方式;
5、噪声是否超标,废气、固废如何处理;
6、申请开具守法证明的原因及用途;
7、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8、落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审批意见、验收登记卡及排水
许可证(建设局发的)。
三、如果是做14000认证,则注明是首次还是复审,如是首
次,则提供中介(认证企业)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四、到单位所在地的区镇环保办盖章,各区镇环保办在盖章
前,请初审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并审核申请单位是否存在环境违法情况。
五、将环保办盖过章的申请,送到环保局(亭林公园东侧,
拱辰路18号)污防科,电话(传真):5755 4423
《开具环境守法证明申请的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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