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首届电视主持人大赛
分冠名回报
一、冠名权
享有分项奖冠名权,如“***”(企业名称)“最具上镜奖”
二、50天的冠名推介、宣传
1、永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永州电视台都市频道含有分冠名单位的60秒的活动宣传片,每天共不少于20次滚动播出。
2、宣传海报、入场券都将印有分冠名单位名称。
3、设计户外大型广告牌1处,印制分冠名位单位名称。
4、三大电视媒体新闻报道的跟踪炒作,分冠名单位报道不少于3次。
5、活动全程DVD光碟封面印有分冠名单位名称。
6、永州日报、永州新报、电台、红网对活动进行立体报道。
7、利用电视多路飞播及时发布大赛相关信息。
8、永州电视台都市频道、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每天15秒广告(晚上6次、中午4次)10次30天共300次(每次广告平均单价100元)
9、分冠名有权聘请一名获奖选手担任贵单位形象代言人或荣誉员工,聘期一年;
11、分冠名作为媒体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新闻宣传上给予最大支持.
三、赛事实况及决赛晚会
1、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永州电视台都市频道现场录制有分冠名单位名称的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实况,并在黄金时间播出。
2、15天左右的实况节目中插播15秒广告一次共15次(每次200元)。
4、主持人在实况节目中不少于二次口播带有分冠名单位名称的主持词。
5、邀请分冠名单位负责人在晚会中颁奖。
6、15天左右实况节目片尾字幕鸣谢。
7、实况节目主背景有分冠名单位名称。
8、赠送决赛晚会门票10张,企业在现场可组织方阵队、横幅、标语推介企业。
四、大赛分冠名总费用6万元。
《首届主持大赛分冠名回报do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