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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8: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

为加强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批假权限

1、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校办公室主任或者教务主任批准。

3、超出一天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5、会议请假由组织会议组织者签字批准。

二、请假类别

(一)、事假

1、实行请假、销假制度。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不请假外出视为旷工。走时请假,来时销假,请假时只需填写好请假起始时间和请假人签名。回来销假时方可填写请假结束时间、销假人签名(实际请假节数由办公室主任填写,教师个人不得填写)。不销假者则以请假8节计算(若实际请假节数超过8节则以实际节数计算)。

2、教师请假单上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自行请假销假,无负责人签字的假条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事假,凡影响教学安排的,由教师本人与其他任课教师协调,经教务处确定调课无误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职工因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可请病假。销假时须持医疗保障机构指定医院的出院结算发票原件到校办公室主任处销假,无出院结算发票原件者按事假处理。其他病假证明不予受理。

2、请病假应根据批准权限及时提出并填写“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请假单”,向相关人员请假、销假。

(三)、婚假、丧假

1、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书可请婚假五天。婚假须由本人提出并填写申请表经校长、教务主任签字后方可到校办公室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2、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假一至三天。

3、婚、丧假恰逢节假日或休息日时,上述时间不另行扣除。

(四)、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七个月以上的女教师可以请产假。教职工可请产前假3个月。从休假(包括产前假)开始到上班止,期限不能超过5个月(寒、暑假不另行扣除)。

2、教职工小产假可请2周。节假日不另行扣除。

3、请产假、小产假者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经校长、教务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到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销假。

4、产假、小产假不计入教职工个人考勤,但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事 1

假处理。

(五)、公假

1、有夜间值班任务的教职工每月8节公假,无夜间值班任务的教职工每月4节公假,不累计。

2、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或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要求安排的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的外出活动一律按不计入教职工个人考勤。但外出教职工必须认真填写请假単并在备注栏内由活动组织者签字,否则按事假处理。

3、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节假日加班将按加班的实际节数汇总到教职工的公假节数里,可累计,学期末清零。加班的具体节数由加班组织者填写加班单并签字确认及时交办公室主任处。因加班单上交不及时影响教职工下月考勤的校办公室不负责任。

注:两点说明

1、以上五种请假类别都必须体现在“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请假单”上,并必须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否则假条视为无效,后果自负。

2、请假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杜绝事前不请假,事后再补假的现象发生。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同事、亲属或朋友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本人须亲自销假。

三、相应规定和处理标准

1、签到时间以考勤机时间为准。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期间上午签到时间为7:20-7:50;下午签到时间为2:00-2:20;执行冬季作息时间期间上午签到时间为7:20-7:50;下午签到时间为1:00-1:2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到、签退扫描仪默认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2、事假每节扣0.02分,病假每节扣0.01分;旷工每节扣0.2分,每天以8节计算。迟到、早退每次扣0.0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多于10分钟按旷工1节处理(多于一节的按实际节数计算)。考勤总分为4分,不折合,若考勤分出现负分则直接将该负分加入教职工考核总分。

3、教师上午第一节和下午第一节请假时必须在预备前请假,预备铃响后请假视为无效,按迟到处理。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不足四小时(节课)按半天计,旷工四小时(节课)及以上不足八小时(节课)按一天计,以此类推。

6、教职工旷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学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三十天者(节假日计算在内),将上报到区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予以除名(聘用合同制教职工将解除聘用合同)。

7、哺乳期为孩子出生日到满周岁至。在此期间女教工享受每天两节哺乳假,哺乳假统一确定为上午第四节和下午第四节。哺乳假不计入教师个人考勤但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在扫描仪上扫描,否则按照请事假处理。

8、学年内教职工请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含两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不得参与下年度的职称评审。

四、其他考勤工作说明

1、在校工作时间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的办公及上课情况进行一天两次的检查;办公室、教务处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不在相应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抽查结束5分钟内向抽查人员说明。否则,视为旷工。检查结果当天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2、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若不能到岗必须安排好替班人员,晚上学校将不定时抽查,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夜间值班实行小黑板实名签字制度,当夜实际到岗值班人员必须在当天下午放学前将名字签在校办公室的小黑板上,否则按迟到一次处理,既不签字又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以学校公示夜间值班表为准,旷工节数以实际节数计算)

6、逢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签到时间可以顺延30分钟,但30分钟后仍不到者将按正常请假制度执行。

7、考勤机与教职工请假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教职工无论何时到校,何时离校必须在考勤机上进行扫描以确定到校、离校的准确时间。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一般请假按照最少一节起算,有孩子上幼儿园、小学的教师可以请半节假。但是,遇到学校开会请假,一律按照2倍扣分执行。会议组织者执行此项考勤并报校办公室。

9、所有会议实行点名制度,点名完成后不到者视为迟到,不请假而又不到会者视为旷工。会议组织者执行此项考勤并报校办公室。

10、假期因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派出教师参会、学习等活动,不视为加班。但是,教师因事因病不按时参加,参照事、病假的要求处理,需凭有效证明根据批准权限及时提出并填写“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请假单”,并向相关人员请假、销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11、在期末、期中等考试监考期间,有监考、阅卷等任务的请假教师能自行调节任务并报教务处批准的不扣分。否则,扣分按照相应类别的2倍执行。此项考勤由教务处执行并报校办公室。

12、逢教职工婚丧嫁娶等事情时外出帮忙的教职工不得超过2人,该项外出不计入个人考勤但外出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考勤负责人在备注栏内签字方可离校,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13、每月10日前,学校办公室将上月考勤表交校委会并公示。若对当月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者,需在公示之日当天到办公室说明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与上面条文不符的其他情况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并以文件或会议记录的形式交办公室按特殊情况处理。

六、本制度自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布次日起开始执行。

七、如果教育局有类似关于教职工考勤工作的文件出台时,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八、本规定解释权在东营区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校委会。

胜园街道中心学校

2013年9月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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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园街道中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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