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峻 宇 企 业 文 件
总办字〔2014〕1号
签发人:
云南峻宇企业嘉奖令
公司各部门:
2014年8月30日是公司开业庆典重要日子,总经办周洁、采购部经理何良玉、文化传媒李旭在庆典过程中,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表率。
鉴于此,公司决定:给予周洁、何良玉、李旭通报表扬一次并给予贰佰元现金奖励,以资鼓励。
希望三位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同时,希望公司的全体员工动员起来向三位学习,共同勉力。
云南峻宇企业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主 送:总办
抄 送:公司各部门
《公司嘉奖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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