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山中学 教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 职务
1. 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学期的教学、德育、体育、卫生、处务工作计划,制定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日程表,经校长批准后保证贯彻落实。
2. 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对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把好质量关。
3. 负责教师业务进修、培训、交流、公开展示、研讨等工作,为教师提供教育理论与信息服务,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4. 组织并主持期中、期末考试,对考试结果作出科学评价上报校长室。
5. 负责教育教学人员的配备和排定课表、作息时间表,并报校长室批准。
6、负责招生宣传、报名等组织工作,并负责学籍的管理。
7、负责本校与外校教学业务联系。
8. 负责学生学科竞赛、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工作。 9. 负责管理文印室、实验室、图书室、信息服务中心的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10. 按县教育局和校长要求负责各类有关表格填写和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导处大事记录。 11. 负责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教具的预订工作,并会同总务处做好分发工作。
12. 负责组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处务会等会议。
13. 向校长真实汇报工作情况,并向校长负责。 14.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职权
1. 有权向各年级主任、教研组长了解教育教学情况。 2. 有权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并作出评价。 3. 有权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图书的购置拿出方案,报校长审批。
4. 有权考核本处职员的工作。 5. 有权审批学校拔给的活动经费。
6. 有权对在校长办公扩大会、校务会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三) 职责
1. 对不能完成教育教学计划目标任务负责。 2. 对督察不严,服务工作不力导致的教育教学质量下降负责。
3. 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4. 对重大事情发生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5. 对超出职权范围的擅自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6. 对教务处班子不团结导致工作不协调负责;对本处职员监管不力,导致重大事故和服务质量不高负责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