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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演讲稿1

发布时间:2020-03-02 20:11: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去极端化 教育

当前,新疆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这些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变,与内地发达省市差距在不断缩小。去年新疆GDP达9264亿元,接近1万亿元大关,2009年新疆的GDP仅有4277亿元。新疆GDP连续多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在全国的排位从2009年的第30位跃升到现在的第4位。去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214元,比2009年增加1万多元,平均每年净增2000元;农民人均现在纯收入达到8742元,比2009年增加了近5000元,平均每年净增1000元左右。这些发展证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在大大改善。新疆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在信仰上极端化、行为上狂热化,它已不再是宗教本身,而是宗教蜕变的异化现象。从今年所发生的多起暴力恐怖案件看,暴恐分子杀害无辜群众,制造社会恐怖和民族分裂,破坏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破坏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因此,宗教极端势力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球军事报道】“中国新疆一年来破获了181个‘恐怖团伙’”,“96%的暴恐行动都被摧毁在预谋阶段”,“南疆上万农民骑马持农具围捕暴徒”,世界多国媒体25日再次聚焦中国新疆,但这次并不是报道严重暴力恐怖案件,而是关注这场最大规模反恐专项行动给新疆以及中国带来的成果。在去年年初发生一系列严重暴恐事件后,新疆开展了最严厉的“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依法处置、判决了一批暴恐犯罪分子。

“维吾尔族是爱美的民族,传统的艾德莱斯绸服装和小花帽是多么漂亮,还有现在各式各样的现代服装时尚又好看、又得体,但是有的人非要去穿又黑又长又难看的吉里巴甫服,在夏天时,厚厚的黑袍子热得透不过气来。这种穿着打扮完全扼杀了我们女人的爱美天性和人生自由。”

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幸福的生活,我们不允许有人破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就要加强自身免疫、提高鉴别力,提高思想警惕,保持清醒健康的头脑,坚决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的渗透,用好去极端化的“十大处方”。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为什么中小学生不能信仰宗教呢? 第

一、从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解来看。

“宗教信仰自由”既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不管哪国的宗教,都必须在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下活动。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在依法享受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政府为了保障信教公民有信教的权利,允许信教公民在自己家里和宗教活动场所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允许不信教公民在这些场所去宣传无神论,干预信教公民的正常宗教活动;同时为了保障不信教公民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各项事务正常进行,也不允许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到宗教场所以外的工厂、机关、学校及一切公民场所去宣传宗教和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政治和社会事务,亦不得妨碍唯物论、无神论思想的宣传。如果有人强迫学生从事宗教活动,那是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干扰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宪法(第36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按以上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各项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从社会主义的办学宗旨看,我国教育方针明确规定,学校是向学生传授马克思唯物论和无神论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学生在学校从事的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都是与他们的特定身份和他们所处的特定环境是不相容的。也与他们将来要承担的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光荣任务不相适应。

学生在学校,应该大力进行唯物论、无神论的学习和宣传,树立科学人生观,而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在学校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都与《宪法》、《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与我国法律所确定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社会主义的学校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对保证公民不信教自由的权利也是十分必要的。全面正确理解和宣传“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时,就 不能只讲信仰宗教的自由,不讲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第三、从教育秩序上讲,学校必须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必须有一套保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管理规章制度。青年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不管是有组织的还是自发的,不管是个人行为还是众人行为,不管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干扰周围的学生,影响和干扰正常的学习气氛和教学秩序,这些行为还会在校园里散布和传播宗教意识,直接干扰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破坏学校文明、健康校园环境。因此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是不允许的。

第四、从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来看,未成年学生,世界观还没有形成,还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极易受到影响。作为学生,本身正处于在学校接受知识、学习科学的阶段,如果信仰宗教,就会影响学习,影响他们形成科学判断事物的能力,影响他们的行为,。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反对一切以宗教的名义禁锢人民思想的行为,所以在尊重成年公民宗教信仰的同时,也提倡无神论;尤其对世界观正在形成时期的学生,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教育,使同学们能更理性地接受科学知识。

希望同学们,通过今天的学习,在生活中能够更加自觉地坚持无神论,努力学习,相信科学,不信仰宗教,不为鬼神左右,做一个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人!

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维护好新疆的和谐稳定局面。一起携手把自己的精神家园建设好、维护好,让每个人身心健康,充分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同时我们要果断向宗教极端势力发声亮剑,就是认清了当前形势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必要性,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意识形态是什么?通俗点说,意识形态就是社会共同的价值认同。人生活在意识形态之中,总会受到意识形态支配。意识形态直接关联着人心的向背、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兴衰、政权的得失、国家的安危。无论是要维护或破坏一种社会制度,还是要巩固或推翻一个政权,都必须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世界上只有两种强大的力量,即刀枪和思想;从长远看,刀枪总是被思想战胜的。\"忽视了意识形态的力量,很难实现国家的独立自主和繁荣富强。___意识形态:没有硝烟的战争.当前新疆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就是“三股势力”。当前境内外“三股势力”与我们争夺教育阵地、争夺下一代的斗争异常激烈,突出表现就是宗教极端思想和“双泛”思想的侵蚀渗透。每一位教师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和义务,必须义无反顾地在历史的接力赛中跑好自己的“那一棒”。教师队伍作为文化水平高、鉴别力强、受人尊敬的群体,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本来面目和罪恶本质,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职责任务,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让民族团结的种子生根发芽。

宣传资料中包括五个方面的问题:

《正确认识和把握新疆伊斯兰教的特殊性》,《如何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如何正确认识对“蒙面罩袍”的治理》、《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区瓦哈比问题》、《认清“伊吉拉特”本质及其危害》。希望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要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和本质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做好身边的亲属、朋友、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带动家人、亲戚朋友远离极端、抵制极端、揭批极端。今天由我带领大家学习第五篇《认清“伊吉拉特”本质及其危害》

“伊吉拉特”又称“迁徙圣战组织”,这是一群职业暴力恐怖分子。该组织内的恐怖分子宣称为了真主而离乡背井,抛弃所有财产,迁徙集中到一个地方发动暴力活动,进行“圣战”。该组织成员实质上是职业恐怖分子的集合。它虽然没有类似于“东伊运”具备完整统一的组织,但是它赤裸裸地宣扬暴力,并将职业恐怖分子聚集在一起。近年来,新疆“伊吉拉特”活动持续猖獗,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成为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诱因,对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新疆各族群众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伊吉拉特”源于伊斯兰教历史上一次重大事件。公元62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率领信徒由麦加出走麦地那,从而发展和壮大了实力,为最终光复麦加奠定了基础。这一事件被后世的极端主义者篡改后加以利用。 后世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将“迁徙”和“圣战”进行捆绑,作出歪曲和极端化解释,成为当前暴力恐怖主义的精神支柱和思想根源。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渗透加剧。从1996年开始,新疆一些暴力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外逃出境,与国际恐怖分子和组织相勾结,篡改宗教教义、捏造“宗教迫害”,用欺诈手段煽动信教群众”迁徙”,鼓吹”圣战”,并依托其在境外恐怖组织基地进行暴恐训练,继而策划组织境内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境外恐怖组织大肆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鼓吹 “迁徙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警方破获的案件中,90%以上的暴恐案件都受到“迁徙圣战”伊吉拉特思想影响或由伊吉拉特团伙直接实施。

新疆和田皮山“8.18”非法越境案犯罪嫌疑人麦麦提.阿木提:我从买买提吐拉那里借来移动硬盘,只看了10分钟,就产生了“伊吉拉特”(迁徙)思想。回顾我们印象深刻的旧闻说起。2014年的3月1日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暴恐袭击案,可以说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拥有悲伤并且愤怒的这样一种记忆。因为那起暴恐案导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而发起那次暴恐袭击的5人团伙,他们居然是在偷渡未果,最后就地实施了暴恐的袭击。来我们听一下这5人团伙当中的头领,在庭审的时候他会说什么。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的供述主要内容是,由于无法处境,2014年2月下旬我们返回沙甸,认识了理发师阿卜杜热伊木,24日上午在理发店阿卜杜热伊木提出就地“圣战”,并给我们做了“台比力克”(非法讲经),播放了境外的“圣战”视频,他提出在昆明或个旧火车站,人多的地方进行砍杀。五名暴徒,半个小时疯狂杀戮;造成31名无辜民众死亡,141人受伤;恐怖袭击案,震惊中外,也难以忘怀。“圣战殉教进天堂”,正是在这个暴恐思想的洗脑下,让暴恐分子们把迁徙圣战的偷渡之路,坚信成走进天堂的必经之路,从而在殉教天堂的诱惑下选择了非法出境。为了进天堂,他们甚至把自己和他人的死亡当做是进入天堂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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