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须知
1.教师必须专研教材,结合学生原有基础,在授课1—2次后,按照月,季,年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
2.教师必须提前备课,要留下上课痕迹。每节课都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清晰的教学
过程,要能够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炼,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
3.课上学生若出现听不懂或太简单或根本不听讲等情况,教师应与教务老师及时沟通。
4.课堂期间不允许接打电话,上网,听音乐,聊天。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扣除教师当堂课的20%。
5.保证学生有效上课时间为两小时,学生中途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教师有义务及时找回学生配合上课。若老师有突发事情,请提前告知学管师,进行协调处理。
6.关注每一个学生,及时疏导学生课前的情绪,要调动起学生的课堂积极性。作业布置要难度适宜,份量适当,要针对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对于所布置的作业未完成的情况,要及时与学管老师沟通。
7.教师不得无故请假,教师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管老师,并且在下周找合适时间并说服学生补上本次课。
8.遵守上课时间,迟到的时间最好能在当次课补齐,若果不能不齐下次课必须早来或晚走补齐。
9.教师不得单方加课、调课等,如有需要必须通知学管老师,由学管老师和学员家长及学生进行沟通;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10.教师每月负责给学生做月测评,上课时间有限的,给学管留下试卷让学管安排学员考试,试后教师负责对学生卷面进行分析。 11.每次课后教师需将教案及时交回。
12.每节课后请教师主动核对课时单的签字情况。
《辅导机构教师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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