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零售信贷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一条 勤勉谨慎,诚实守信,合规操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兴业银行商业信誉。
第二条 严格保守兴业银行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不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三条 遵守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不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第四条 洁身自好,讲究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活动;不协助客户逃避银行信贷监管;不从事违规揽存、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五条 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了解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及所处行业情况。
第六条 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零售信贷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不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捆绑、搭售客户不愿接受的金融产品。
第七条 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因客户的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不轻视、怠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兴业银行零售信贷从业人员职业操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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