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教师工作量的相关规定
-- 摘自《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06)》等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㈠、“合堂系数”的界定:
n“合堂系数”=110.5⑴授课人数小于等于80时,40
【 其中,合堂班级人数少于40人的, 1 】 “合堂系数”=
“合堂系数”=1.5⑵授课人数大于等于81时,
㈡、“课程系数1”的界定(理科及工程类): n20.2 40
⑴主讲教师兼辅导教师:1.3⑵主讲教师:1.1⑶辅导教师:0.8
㈢、“课程系数2”(重复课、开新课、新开课系数)的界定:
⑴重复课(当年重复):0.9⑵开新课(教师未开过的课): 1.1
⑶新开课(学院未开过的课):1.2⑷其它课 :1
㈣、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理论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数”ד课程系数”ד合堂系数”,
其中,“课程系数”=“课程系数1” ד课程系数2”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㈠、实验教学分组系数的界定
⑴每班一组做完:1.4⑵两班一组做完:1.6⑶每班分两组:1.8⑷每班分三组:2.2⑸每班分四组:2.6
㈡、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数”ד课程系数”ד分组系数”
说明:⑴“计划课时数”=“实验个数”ד单个实验学时数”
(其中,“近代物理实验”每个实验6学时,“非近代物理实验”每个实验3学时)。 ⑵“课程系数”=“班数”ד课程系数2”。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⑴毕业设计(论文),理工科每名教师指导8名学生,每周按12学时计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可适当补贴,最多补贴10个标准学时,需报批 (每指导一位物理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按9学时算,每指导一位电子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按18学时算) 。
⑵教育实习:前两周,按每名教师指导10名学生每周10学时计算,后4周,按每名教师每周12学时计算。
⑶到外地进行的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如专业考察等),按每名教师每周12学时计算。
⑷电子电工实习等专业实习类实践环节课程,每名教师指导8名学生按每周15学时计算。“课程设计”按每名教师指导10名学生每周12学时计算。
⑸其它实践环节,按每名教师指导20名学生每周15学时计算。
⑹各实习点不派教师,不计教学工作量;军训、公益劳动、毕业教育、假期社会考察不计教学工作量。
四、补贴
⑴中层正职,每学期补贴130学时⑵中层副职,每学期补贴100学时 ⑶兼职辅导员,每学期补贴90学时⑷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补贴20学时 ⑸管理部门兼职教师,每学期补贴90学时⑹专职辅导员,每学期补贴160学时 ⑺系主任助理,每学期补贴75学时⑻系综合办公室主任,每学期补贴60学时 ⑼实验中心主任,每学期补贴60学时
⑽实验室主任【兼职,或者,每3个实验室设兼职实验员(由人事处与教务外确认)1人】,每人每学期补贴20学时
另,“潍坊学院政字(2005)114号”文规定:重点学科科研编制,每人每学期补贴170学时,此工作量由科研处单独处理,在教务处统计时不包括在内。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