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选择在我省各地级市申领资格证书的,应于2011年7月15日9时至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2份),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七)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应当退回。
《法律资格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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