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邱中心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武邱中心学校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全校学生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在本校学习的正式学生,并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4、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并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 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条: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在校的全体同学。学生行使本会权力的最高形式是校学生代表大会,本会权力的执行机构是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六条: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年九月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一年,大会由上届学生会推选的学生会筹委会主持。
第七条: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学代会筹委会的名额分配办法,由各班选举产生。
第八条: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制定或修改学生会各项工作条例;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九条:校学生会委员会是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执行机构,它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条:校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下设劳动部、文体部、宣传部、纪检部等部门,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主席、各部部长及各部成员组成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会委员中产生,产生方式为竞选或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各部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校学生会委员会,是校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要工作,制定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做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主席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成员行为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矩。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其他方面起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4、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责尽力,服从命令。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委员职责
第十五条:学生会下设劳动部、文体部、宣传部、纪检部等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
第十六条:主席及各部部长职责:
1、主席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统筹全部工作安排和协调各部的关系,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学生会委员会,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遇到特殊情况,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 (3)经常与学校各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学校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学生会特点,对各部工作作出正确指示,落实好各部工作计划,保证各项活动开展质量和效率。
(4)学期初制订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要切实可行;总结要全面准确,真实反应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计划与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交学校主管学生会工作的行政领导。
2、劳动部:
(1)劳动部由各班劳动委员组成。劳动部部长全面负责劳动部工作。 (2)劳动部部长要认真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督促各班劳动委员做好本班的卫生工作(含教室、环境、餐厅卫生工作)。 (3)按高中部德育处和初中部德育处的劳动工作安排,检查各班卫生工作。周一和周四由部长组织,负责全面检查学校的劳动卫生工作。 (4)遇到特殊情况,由部长组织,负责全面检查学校的劳动卫生工作,通知未达标的班级及时整改并组织复查,对通知后仍未及时整改的班级要及时通知学校。
(5)督促各班做好保洁工作,检查各班保洁工作。
4、体育部:
(1)体育部由各班体育委员组成。各部设正部长一名。体育部部长全面负责体育部工作。
(2)按学校体育教研组对早锻炼、课间操、眼保健操的要求,负责做好考勤记录。
(3)按学校体育教研组的要求,协助学校体育教研组做好广播操比赛等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4)经学校同意,组织班际、校际间体育赛事,增进交流,活跃校园生活,展示我校形 象。
(5)协助学校体育教研组搞好学校体育专项训练队及体育社团的工作。
5、文艺部:
(1)文艺部由各班文艺委员组成。各分部各设正部长一名。
(2)组织各班成立本班的文艺队伍,各班每学期至少排练一个品位高、内容积极向上的文艺节目参加学校每学期的文艺会演。 (3)协助校音美教研组组织实施元旦文艺汇演等大型赛事。
(4)积极参与校文艺队的节目排练工作,展示我校形象,提高我校影响力。 (5)文艺部部长全面负责以上工作,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安排、检查个班文艺活动的开展情况。
6、宣传部:
(1)宣传部由各班宣传委员组成。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宣传部部长全面负责宣传部工作。
(2)围绕学校的要求,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3)在学校统一组织下,检查各班黑板报。 (4)“校园之声”成员,要加强普通话的练习,办好品位高雅、节目形式丰富多彩、深受广大同学欢迎的综合文艺节目,在潜移默化中宣传学校方针、陶冶学生情操。
(5)组织学生撰写好“国旗下的讲话”稿件,并在升旗仪式上宣读。
7、纪检部:
(1)纪检部由各班纪律委员组成。各部各设正部长一名。纪检部部长全面负责纪检部工作。
(2)负责检查全校同学穿穿戴、不文明行为等违纪情况,并记录违纪行为。 (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维持大型活动的纪律,记录违纪行为。 (4)协助老师检查午自习纪律,记录违纪行为。
8、文学部:
(1)文学部由各班参加文学社的成员组成,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全面负责文学部工作。
(2)文学部的主要工作为办好学校的形象刊物《蓓蕾》,要将《蓓蕾》办成品位高雅、内容丰富多彩、深受全体同学欢迎的形象校报。 (3)组织全校同学开展诗演讲比赛、手抄报等文学活动。
(4)文学社实行内部分工,专门从事稿件收集、筛选、编辑、评奖等工作。 (5)文学社社员每月必须向文学社提供一篇自己撰写的有较高质量的文学作品。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每学期期末由各部组织评选出优秀学生会会员若干名,由学校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行政领导组织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若干名,由学校给予公开奖励,优秀学生会会员和优秀学生会干部在学校自主招生和推荐上级表彰中优先录取和推荐。
第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学生会章程、校规校矩的会员,除学校给以的纪律处分外,学生会还要给以相应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学生会章程、校规校矩的学生会委员会成员,除学校给以的纪律处分外,取消其学生会委员会成员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11年4月学生会成立之日起施行。
武邱中心学校学生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