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注册
1、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要求提供的材料
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①《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②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件复印件;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或造价员证书;
⑤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⑥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人事档案代理协议,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复印件。
⑦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带原件验核,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2)续期注册要求提供的资料
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①《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②注册证书;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④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以上资料带原件验核,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3)变更注册要求提供的资料
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①《注册造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③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④造价师注册证书和专用章;
⑤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人事档案代理协议,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复印件。
⑥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带原件验核,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2、法律依据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
3、承诺时限
初始、续期注册按省厅统一部署的时间:变更注册为7个工作日
4、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市城乡建设局)→转送省住建厅
5、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