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下埋植剂放置生殖健康教育处方
姓名 年龄 岁 单位或家庭住址
您于 年 月 日在本单位接受了放置皮下埋植剂手术,为此,特别提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1.加压包扎者,4~6小时自行松解绷带;术后休息2天;3天后取下绷带和纱布,5天取下创可贴,7天内保持伤口处干燥、不浸水。术后1周内不宜剧烈活动。
2.伤口局部可能有些肿胀疼痛和轻度皮下淤血,不需特殊处理。
3.24小时内不宜性生活。为避免降低避孕效果,不宜长期同时服用或尽量少用下列药物或含有下列成分的药物:眠尔通、利眠宁、非那西汀、克霉唑、苯妥英钠、保泰松、利福平、氨卞青霉素、新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磺胺甲氧哒嗪、呋喃坦啶等。
4.术后1周复诊;术后1个月随访;3个月、6个月各复查一次;以后每年定期随访。
5.可能出现月经紊乱、点滴出血等不良反应,一般在6~12个月后逐渐减轻及消失;少数人可能出现闭经。
6.发生下列情况请及时到计划生育服务站取出皮埋剂:
● 首次发生偏头痛; ● 严重头痛、黄疸、乳房肿块、急性视力障碍; ● 明显的血压增高; ● 可疑或已发生妊娠; ● 局部感染或埋植物脱出; ● 持续性阴道多量出血;
● 下腹剧烈疼痛或可疑异位妊娠;● 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症状; ● 长期因病卧床不起; ● 肝病症状; ● 精神异常; ● 肺结核、异位妊娠、葡萄胎、血液疾病、肿瘤;
●皮下埋植剂正常使用 年,到期取出; ● 其他特殊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需取出时,应到埋植单位或其他开展埋植手术的单位。
施术单位: 咨询电话:
医师(签字/章): 年 月 日
《皮下埋植剂放置生殖健康教育处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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