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保管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管员必须按厂部规定做好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保管员在月末30日前将每月所发生的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有关人员,做好月末结账工作。
二、对所保管的物品,必须做到堆放整齐,保管得力,加强责任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账目要认真填写,做到账目整洁、清楚、账、物相符。
四、对危害品的存放,一定要按以下规定执行:
1、酒精、油漆及可燃物吕必须单独存放,远离火种。
2、在存放可燃物品的仓库,必须设有醒目的禁火指示牌或提示。
3、可燃物品必须由指定人员领取,否则拒付。
五、对存放可燃的物品仓库要及时检查,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节假日值班员加强对存放可燃物品仓库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严禁推迟解决或瞒报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厂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化工厂仓库、保管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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