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灯箱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山博雅妇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合协商而订,一式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本着在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条件下,双方应严格遵守此合作协议承诺的以下条例,甲方愿兑现给乙方合作利益承诺。
一、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广告灯箱一部,同时甲方提供免费维修。
二、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广告灯箱。
三、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乙方不得再和其它医疗机构签订同类似本协
议合作事项。
四、本协议签定后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协议自动停止,合作期
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乙双方有责任做好商业保密措施,杜绝此合同内容外泄。
六、合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此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中山博雅妇科医院(盖章)
代表:
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广告灯箱合作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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