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离校承诺书
本人,性别:,专业、班级,学号,身份证号:。本人现已自行联系到实习工作单位,且实习工作单位也提供了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证明(就业协议编号:),故实习工作离校时间需要延长,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工作。(单位地址:本人承诺在上述参加实习工作期间(含返校途中):
一.自觉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有损学院形象的行为。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由司法部门处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接受《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处理;
二.离校进行毕业实习期间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做到平安离校,平安返校;在离校进行毕业实习期间本人的一切人身安全,财务安全和学业完成情况均由本人及家长全部承担,与他人无关。
三.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本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造成伤害、自伤的;
(4)在实习期间进行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5)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学生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伤害事故,应当依法由本人全部承担责任:
(1)本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危险行为的;
(2)参与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章驾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事故的;
(4)参与非法传销、非法集会游行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5)私自下河(湖)游泳,违禁造成后果的。
五.保证上述离校毕业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名称系本人亲笔填写,内容均属实,且已告知家长。
六.保证于离校毕业实习期结束后一天内即返校,并与班长和班主任联系;
七.核实并主动补齐本人“毕业资格审查”所缺所有资料(含补考、清考、选修完成情况等),以及学校要求毕业生所补齐的所有材料填写。保证实习期间学业,学习两不误。
八.工作方面,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九.实习期间保证本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定时(3天之内)联系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变更一定告知班主任和指导老师。本人及监护人均已熟知和透彻理解所有承诺内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负责。
家长常用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电话:
承诺人:
学号: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