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业务宣传流程
一、客户进入营业厅后,从系统查询用户是否加办短信业务。已加办的在存折上标注“短”字,
二、未加办的识别是否为低保、电费绿卡村、退伍军人等禁止类客户。
三、未加办的且不属于禁止类客户的,收集用户手机号码。
四、直接加办短信(包年)。
五、告知用户已加办短信,并宣传短信功能。 ① 若用户同意,签订协议;
② 若用户存有疑问,进行二次宣传或赠送小礼品劝用户办理;
③ 用户强烈反对的,则现场撤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短信业务宣传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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