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网站免费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daodoc.com)、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考生应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符合成绩。复核结果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定宽严。
4.声讯电话(9601166)查询。全国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5.招生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6.公益短信发布。省招办将通过10639639公益性短信息平台,向已在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的考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7.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8.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9.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包括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见面试和体检。
10.《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1)公布各批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站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11.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http://goakao.chsi/cn):是高考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12.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
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13.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无额外收费。
14.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5.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者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5)符合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
16.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17.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 18.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2
四、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1)
提前批(包括专升本):7月12日8:00——18:00;
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5日8:00——11:00;本科一批(包括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2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29日8:00——18:00; 本科三批(包括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4日8:00--18:00; 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7日8:00——11:00; 高职高专一批:8月11日8:00——18:00; 高职高专二批:8月17 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0 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29日8:00——18:00;
2.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考生志愿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交考生签字,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志愿;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志愿,将不作为投档依据。对口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在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