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主任岗位职责
依据《徐州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职责:
(一) 组建班委、团支部,指导班委、团支部制定班级各项制度和条例,培养、提高班干部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二) 按照班级工作条例指导班委、团支部建设好班集体,增强班级同学的集体观念和荣誉感。
(三) 负责学生品行修养的考核评分,指导班级政治学习和班会,至少隔周参加一次班会。
(四) 经常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大学生公寓做好学生工作。
(五) 做好优秀学生的重点培养和落后学生的重点教育工作。
(六) 协助党总支、分团委做好学生评先、评优、困难补助、违纪处理工作,培养学生文明、道德的行为。
(七) 协助党总支、分团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推荐、考察、培养工作,并保持与本班党员的密切联系,掌握要求进步学生的动态。
(八) 经常指导并参加班级课外活动。
(九) 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系统掌握本班学生情况和有关资料。
(十) 配合党总支、分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和班级管理以及文明寝室建设等工作。
(十一) 做好学生的考研、科技制作、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十二)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主任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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