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POS机管理办法(暂行)
理财POS机具有只要客户拥有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就能将客户资金安全、快捷从他行转移到本行,且无需客户支付任何手续费的便捷功能。这功能将推动各网点保险、余额、理财、国债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市局为每个支局配置了理财POS机。为规范各支局的理财POS机使用,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暂行):
一、理财POS机管理负责人为在职支局长
二、理财POS机每日必须得到专人使用管理
三、理财POS机从他行吸收余额只能用于在我行购买保险、国债、理财或定期等业务
四、理财POS机所有交易凭条必须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字,结算凭条由当日使用人签字,并交由支局长统一保管,且按月归档
五、理财POS机使用必须在监控下,无线理财POS机严禁擅自带出网点,如因发展业务需带离网点,必须由支局长向金融业务中心出具书面申请,得到金融业务中心批准,支局方可将无线理财POS机带离网点。
六、网点必须建立理财POS机交易明细,记录当日所有交易明细,且同时上报我部(见附表)
附件1:理财POS机交易明细表
《理财POS机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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