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证明
兹有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参加重庆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通过笔试、试岗、面试、体检程序,符合公开招聘的条件要求,我院同意接收该同志来我院工作,同时接收其户籍。户籍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6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年月日
《附一:用人单位户籍接收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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