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反“四风”内容
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一、省级领导同志要多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实行抓点、跑面、指导工作相结合,在调研中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 实处。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推动干部大规模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领导同志不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 挂名任职、参加剪彩等。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 切不必要的开支。
五、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 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避免省级各部门多头检
查、
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七、要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 顾性出访。
八、要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多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反映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九、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
十、要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 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9 月 16 日,省委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违反“十严禁”和“十不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执行到位。现将“十严禁”和“十不准”刊发,
供
学习贯彻执行。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全省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省委要求,全省党 员干部必须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二、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三、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 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四、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五、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八、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 像制品。
九、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
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省委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十 不准”。
一、不准在工作时间和会议期间打麻将。
二、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三、不准参与考察调研地方二次宴请和收受土特产。
四、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不得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
六、不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七、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
八、不准大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九、不准接受会员卡、购物卡、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券。
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遵义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
规定
一、深入扎实调查研究
二、着力解决民生难题
三、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四、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五、大幅减少文件简报
六、力求简化接待工作
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八、科学安排检查考核
九、从严控制外出考察
十、改进提高新闻报道 十
一、严格规范文稿发表 十
二、始终坚持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