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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5:31: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危化品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一、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4)

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府文件获取管理制度…………(5)

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6)

四、安全生产通用规定………………………………………(7)

五、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9)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

八、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2)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

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5)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6)

三、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7)

四、非正常情况下不得生产的规定……………………(18)

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9)

六、公司负责人和涉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20)

七、动火作业审批制度…………………………………(21)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2)

九、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23)

十、工(器)具管理制度………………………………(24) 二十

一、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25) 二十

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6) 二十

三、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

制度………………………………………………(27)

二十四、厂(库)区门卫值班制度………………………(28) 二十

五、原材料购买、检验、验收、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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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两年由安全及技术部组织、其它部门参与,进行一次全面的讨论、修订、审核并发布实施。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时修订:

① 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在本行业适用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政府文件时;

② 在公司的归属、工艺、生产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 在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等发生变化时; ④ 当公司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

三、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成立相应的修订工作组,工作组由安全、生产、技术等人员组成。

四、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定并批准发布实施。

五、发布后由办公室及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在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表,发放记录保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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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由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并发文施行。

三、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考核合格率;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发布后,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计划。

五、考核工作领导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在安全生产会议上每季度对各部门考核一次。

六、按照先进、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年终综合考核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考核记录保存3年。

- 6奖励与违规违章惩罚制度

一、奖励包括:表扬、发奖品、发奖金、升级(职)等。

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司通报、罚款、停职检查、开除。

三、惩罚

(1)对人员违规、违章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可处50―500元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直按严重影响公司生产安全者,作开除处理。

(2)因失职危及安全或造成相应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100―1000元罚款。

(3)各项安全检查中出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未及时发整改通知或未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50―500元/天罚款。

(4)各级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视情节处200―2000元罚款。

四、奖励:在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紧急情况处置中有突出表现的、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考核中达到先进的、其他工作业绩突出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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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评估一次,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三、当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四、在进行安全评估后,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建立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配备不间断的视频监控设施,并保存记录30天。

六、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月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八、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

九、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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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三、建设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防护设施。

四、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五、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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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各部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例会,各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的抽查各种会议记录,发现未按照要求召开安全例会的,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五、所有会议记录存档3年。

- 14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三、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本公司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初步条件:

①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③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复审。

六、有如下情形,安全及质检科应立即取消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资格或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① 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③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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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施(防护屏障、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各种安全标识标志等。

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由安全及质检科负责监督、检查、发整改通知和建立管理台账。

三、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每一年检测一次,确保检测合格。

四、视频监控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监控记录保存30天。

五、安全及质检科每月对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一次。

六、对新、改、扩建或提升本质安全改造时,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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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生产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在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四、审批人应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并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五、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六、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分管负责人审批。

- 20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艺和技术管理由各部门负责。

二、对主要物料流程、辅助物料流程及其设施进行改变时,技术人员必须提出完整的调整方案,经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相关标准进行。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经充分论证和试验,由技术人员编制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及技术部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五、论证、试验和审核等记录应及时归档。

- 22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位置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出入;与墙体等物体之间有相应的距离,便于检修和维护作业。

二、机械设备由各车间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三、机械设备在发生故障后应立即断电停机,由机械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在有药工房进行设备检修时,应将工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清洗设备及操作台、地面、墙壁的药尘,将设备拆除移至专门修配场地进行修理。

五、带电设备的维修应由具有电工作业资格的专人负责维修。

六、进行设备维修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证。

七、设备维修后应经技术人员重新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 24职工考勤及外来人员(车辆)出入

厂(库)区登记制度

一、职工在上下班时,应进行考勤登记,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机。

二、在工作时间内,职工因事外出,应在值班室进行登记。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入厂(库)区时,门卫室(值班室)应按照要求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四、值班人员应提请外来人员进入厂(库)时留下火种。

- 26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

使用管理制度

一、应按供应合同向固定、配套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按照各部门生产计划安排和仓库存量,有序的、定期的、定量的进行采购。

三、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的材料,严禁采购违禁原材料。

四、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及时办理交验手续。检验检测人员按原材料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隔离,立即报分管负责人处理。

五、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及时登记台帐。

六、原材料入库时分类、分品种按规定要求堆码,不得混放、乱放。要定期检查材料的数量,如发现帐物不符等问题,要上报分管负责人。

七、保管员每天对库房的储存、安全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原材料发放要按购买的先后顺序进行、先购买先发放,并认真填写发放登记表,领用人和发放人应签字。

九、有储存超期的、变质的、结块的等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登记并报告分管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

十、验收记录、台帐、发放记录、检查记录等归档,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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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药安全性检测制度

一、新研发的烟火药都应送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性指标的测定。

二、烟火药检测的安全性指标包括:撞击感度、摩擦感度、静电感度、相容性、74℃热安定性、吸湿率、水分含量、PH值等8个主要指标。

三、检测合格后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四、储存期超过两年的烟火药,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烟火药检测不合格,严禁投入试生产。

六、送检前的抽样,由技术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 30半成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半成品:包括非裸药效果件、装药后的药饼、封口后的引饼、已结鞭的爆竹等。

二、根据半成品的种类、特性储存于指定的专用仓库。

三、应分库、分间按标识储存,严禁混存、混放、超量存放。

四、储存作业人员应每日对半成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五、入库前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标识;出库时认真填写出库登记。

六、严禁作业车辆进入库房内装卸。

- 32产品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一、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等流向登记管理的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中所列内容。

二、出入库前均由仓库保管员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类别、品种、规格、标识、包装和危险标志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三、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系统的要求,给本公司生产的每箱产品打印、张贴唯一的条形标识码,在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扫描入库。

四、供销科应与合法的购买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购销合同由供销科负责管理。

五、保管员应根据合同购买单位开据的合法烟花爆竹运输手续中载明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供销科负责人开具的出库单据核对无误后,扫描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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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试验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各自产品的燃放试验,安全及技术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检。

二、设立专用的燃放试验场子,设置明显的标牌、警示语;配备专用的安全、消防器材。

三、燃放试验应严格按照燃放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燃放试验记录,记录存档2年。

四、在遇到天气、环境不适宜时不得进行燃放试验,应及时中止。

五、燃放试验完成后,应彻底清理现场。

六、禁止在燃放试验场外进行燃放试验。

- 3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轻伤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发生火灾、爆炸、职业急性中毒、重伤以上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轻伤事故或受政府委托的事故进行调查。对其他事故应协助政府部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其他人员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事故调查结束后向全体从业人员通报事故原因、事故教训等内容。

五、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违章指挥,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款、纪律处分或直接辞退。

六、有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干扰调查工作或者嫁祸于人的,隐瞒事故、慌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从重处罚。

七、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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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六、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伤亡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 40车间(生产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管理、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负具体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标准、规定及本企业制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组织本部门(车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及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对新职工上岗或职工调换工种前要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及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七、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予以解决。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同时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八、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九、建立部门(车间)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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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

二、负责在本班组宣贯安全法规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新进班组的职工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四、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

五、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收集第一手资料,具体落实安全防范、整改措施;

六、建立班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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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违法行为

办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

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危化品企业自查报告

危化品安全生产落实方案

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对策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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