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登 记 表
支 部:
姓 名:
填表说明: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基层支部和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和保管;
2、填写表格须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表内没有内容填写的,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填写。
5、对表格中有关“意见”等栏目,应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是党组织的需盖党组织公章。
6、“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曾用名”如果没有,要写“无”;如果有,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曾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应填写全称,如:“汉族”、“蒙古族”。
8、“出生年月”应按公历书时间填写,不能填农历日期,并注意与档案保持一致。如:1984年10月。
9、“学历”填写获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如:“高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等。
10、所有涉及到要填写的时间应依次递增,要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
(1)团组织推优时间应早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2)申请入党时间应早于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应与表中“确定为入
党积极分子时间”一致;
(4)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应晚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11、表中所给出的范例仅供参考。
一、培养考察程序
1、申请入党人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共青团员经团总支推荐,可列
为入党积极分子。
2、申请入党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他们存在的不足,帮助其提高认识,并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填入表中。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表中。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二、填表要求
1、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应填写此表。
2、登记表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3、此表由党支部保存,此表
1、2页由本人填写,其余由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负责填写。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将此表转入调入单位党组织。
5、本表由党支部考察填写后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并按审批规定逐级上报党组织。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姓 名 现名
性别
出生年 月
年月 日
入团曾用名
民族
年
时间 月 日
文化程
度
职 务
第一次
申请入年 月 日 确定为入党积年 月 日
党时间
培养
联系人
家 职 庭 业 主 和 要 政 成 治
极分子时间
姓 名
部门、
职务
入党时间 备 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 情 的 况
主 职 要 业 社 和 会 政 关 治 系 情 的 况
本 人
简 历
何 奖
时 励 何 和 地 处 受 分 过 ? 何 种
现 及 实 政 表 审 现 情 况
基
层
党
组
织
培
养
教
育
情
况
参
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班
的
情
况
培
养
联
系
人
意
见
群
众
意
见
支
部
意
见
党委(总支)意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