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田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做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荷田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
成员: 刘述政阳洪日阳志飞阳义文范兵红阳正文阳恩轩周述俊阳小雄唐新华(学生家长代表)
职责:
1)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
2)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班级学生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成员:范兵红 谭丽云 和科任教师
二、工作人员及分工
刘述政:负责指导评价实施工作,制订方案。
阳洪日: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提供学生名册和资料上报,及时与教育科取得联系。
阳志飞:负责分发、收集各班测评资料,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测评数据的输入、结果的统计。
范兵红:负责结果公布和相应的宣传工作。
初三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评价小组各种数据的及时上交教导处,负责《毕业生评价表》的填写,负责结果的核实,负责原始测评资料的保存和上交。
三、工作安排
(1)学习宣传
1、每周晨跑、上午课间操时间,向学生宣传初中毕业考试的变化、高中招生的变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和学校初步方案等。
2、班主任学习及培训:时间待定。
(2)组织实施
各班学生自评、各班学生互评、各班师评。
(3)总结
1.各种数据反馈到学生本人。
2.评价结果公示。
(4)数据上报
四、操作步骤
1.学生先将自评、互评表填写好,并写好简要自评评语,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进行准备,确定A、B、C、D类学生分布名单。
2.分班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互评。
3.科任教师进行评价。
4.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评价,并提交。
5.公示评价结果。
6.信息录入。
五、实施原则
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