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中心学校工会文体活动制度
为活跃教工文体活动,提高教工身体素质,加强团结、增强教工的凝聚力积极组织教工开展文体活动,特制定下列活动制度。
一、保证工会活动制度化,规定每个周四下午第七节为工会文体活动时间,可串不可挤占。
二、文体活动项目可根据个人爱好自选乒乓球、篮球、交际舞、健身操。
三、教工要自觉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不准利用工会活动时间干私活办私事、更不准擅自离校。
四、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工会可进行专题内容的庆祝娱乐活动。如“五一”、“七一”、“新年”活动。
五、教工是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作为年终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曙光中心学校工会文体活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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