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项工作情况
自 查 报 告
按照县纪检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以进一步推动党风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唐纪
[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的实施方案》(唐教党[2011]20号),对此次工作目标进行了解,同时建立了专项工作任务台帐,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2、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系统上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检查。
3、8月10日,教体局召开了全县教育系统“转方式 正风气提效能”动员大会,教体局全体机关人员、各高中和局直单位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县督导组成员乔永奇、欧鹏莅会
并讲话,对我系统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作出明确部署。
4、利用每周二及周五下午,以集中或分散学习形式,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学习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教师深入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活动。学习了《新党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等文件,使党员干部更加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领会和掌握“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和监督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教。
将廉洁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突出依法治政、廉洁从教要求,树立广大教职工清正廉洁的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配套制度。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树立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一是明确机关各股室岗位职责;二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制定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责任制、急事急办服
务制、责任追究制等;三是建立机关股室目标管理考核制;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严处理。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发了《制止公款旅游的通知》,开展了廉洁过“两节”、专项治理教师乱办班活动、清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不定期与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和解决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随时进行督查。
三是抓监督与查处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设立了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并定期检查践行服务承诺情况。实行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党委成员到联系点工作并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大行风建设工作的力度
一是我们从“四规范”入手(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收费辅导班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在这些文件中分别对中小学收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层层负责的收费管理工作
机制,继续实行中小学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这些制度和文件的出台,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了教育系统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大了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为教育行风整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局、校两级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加强监督检查,肃风整纪,及时纠正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教师乱办班行为;始终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强行风建设。
三是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
四、活动开展成效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彻实落实好《若干规定》、《若干准则》,加强自身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近年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按照县纪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按照《若干规定》、《若干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实际,按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从工作纪律、财务纪律等多个方面明确自己的行为规范,并结合《若干规定》、《若干准则》仔细对照自查如下:
1、无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
2、无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问题,
3、无领导干部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等问题,
4、无领导干部利用职
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相关问题。
通过开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专项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使用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正律意识,从而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和从教行为;着力解决涉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唐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