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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价中的十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0-03-04 00:47: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电力改革和 发展 的要求, 分析 了 目前 存在的电价十大误区。 关键词:电价;误区;电力改革

电价是电力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电价在不同的 经济 体制下,作用是不同的。在计划经济年代,电力 工业 是国有 企业 ,收支两条线,办电的钱由国家拨付,电费收入旧国库,电价是国家财政的需要,由政府定价,政府有钱,电价可以定得低些;政府财政紧张,电价可以定得高些,或者少搞一些电厂,造成缺电。改革开放初期,电力工业虽然仍然政企不分,但已独立、垄断经营,电费收入除缴税外,用于办电,电价高电力能满足需要;电价低,就会造成电力短缺;一般都是在政府管制下实行成本加成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工业实行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并实行自由化,民营化,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竞争部分实行供求定价,垄断部分实行成本加成定价。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电价机制,但是现在体制改革了,对电价的要求,电价水平,电价制度还停留在原来的状况下,出现了一些误区。 1希望维持低电价水平

电力工业作为国有企业,由国家经营时(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 中国 家),电价都定得很低,电力作为公用事业,由国家补贴经营。由于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国家负担不起,就造成电力短缺。市场化改革后,由政府经营改为企业经营,政府不再补贴,企业要自负盈亏,要解决缺电, 社会 不仅要求维持原来的低电价水平,还要求比照发达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降低电价。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商业化运营与维持低电价水平是一个很大的矛盾,是一个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误区。

经济学家说:“各式各样的人都对价格 问题 发表意见,但粗分起来主要是四方面的人:一是生产一方,二是消费一方,三是政府,还有第四方,即投机分子,他们既不生产也不消费,可是对价格的关心超过任何其他人。政府是代表百姓的,百姓中每个人或每个家庭,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但家庭对价格判断时却总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讲话。这就是我们过去提到过的消费者偏见。现在政府又站在了家庭一方,所以对于价格的议论可以说几乎被消费方所垄断。不是吗?几乎所有的关于价格的议论都嫌价格太高,价格低似乎有益于消费者,可是如果生产者受损,没有人愿意生产,到最后还是消费者倒霉。因为价格高了没有足够的人买,生产出来成为积压库存,既不利于生产者又不利于消费者。可见价格高了不好,低了也不好,要恰当才好。

2要求电力企业维持低回报率

因为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属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国际上把电力行业称为公用事业而不称电力工业。即使近年来这些国家搞竞争性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是私有化改革,把原来属于公有的电力行业私有化),电力行业仍称为公用事业。作为公用事业性质的电力行业的目标是要为其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似乎电力行业应当维持低回报率。但是电力行业的低回报率与电力行业商业化经营之间是有矛盾的,回报率偏低就不可能引导资源流向。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提高了独立发电企业的回报率,投资发电业的积极性很高,由于输配电企业的回报率低甚至亏损,其发展就受到 影响 准公共品和公用事业的属性,在发达国家已经普及用电且电费支出在居民生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很少,已经变得不那么突出。可以允许电力行业按商业化的要求来运营时,电力体制改革就变得毫无阻力;但中国在电气化方面虽然比许多发展中国家取得的成绩要大得多,但是还有约3000万人口未用上电,且多数 农村 居民的用电水平还很低,中国可能还要继续有力地发挥电力的准公共品和公用事业的作用,来扩大电力的服务范围,因此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怎么适应这种情况,值得 研究 。 3要求电力承担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

世界各国的电力工业部或多或少地要承担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如对弱势群体的优惠电价、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补贴,但是一般都把这种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在计划经济时期,由国营电力企业垄断经营时,电力企业不存在经济核算问题,按照政府要求承担多少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都是可以的;但是政企分开,电力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之后,电力企业就不可能承担过多的非商业化社会目标。

我国目前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任务非常繁重。(1)对居民生活用电的优惠面大量广,目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大致与大工业用电价格相等,按成本加成定价,居民生活电价应当比大工业用电价格高一倍才合理,过去只对城市居民优惠,自农村“两改一同价”之后,已扩大到对城乡居民普遍优惠;(2)对农业生产和支农产品生产用电优惠,我国从计划经济年代开始就对农业生产用电和支农产品生产用电、救灾用电实行优惠电价;(3)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助,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垃圾电站发电的补贴;(4)对地方和企业自备电厂联网的辅助服务的补贴(地方和企业自备电厂与大电网相连接,利用大电网的辅助服务功能不付费);(5)电力需求侧管理所需要的费用。中国电力企业所承担的非商业社会目标是世界上所有国家中最大的,这么庞大的交叉补贴任务,使得电价发生严重的扭曲,促使工业用户纷纷逃避从大电网购电,转而修建企业自备电厂,结果把需要补贴的用户都留给公用电网,而能够承担交叉补贴的工业和商业用户都逃出电网。大电网弱化,自备电厂增加,整个电力行业经济性劣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93~1994年世界银行与我国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电力体制改革时,建议:十分具体地框定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的范围与 内容 ;核定达到非商业化社会目标所需的费用和电力企业的损失;由电力企业与政府订立实现非商业化社会目标的责任合同,政府应承诺对电力企业所消耗的费用与损失给予补偿。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交叉补贴问题的严重性,确定由自备电厂承担政府基金,电费附加及联网自备电厂需向大电网缴纳入网费及辅助服务费。但是交叉补贴问题没有解决。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将来还有发电厂竞价上网,还有大用户直购。总之非商业化的社会目标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办法是尽量减少优惠电价,尽量减少价外收费,必要的交叉补贴和价外收费、加价,要十分具体的框定,并明确哪些由政府负担,哪些由电力企业负担,凡是要由电力企业负担的,都应当分配给各种电源,由发电公司和自备电厂负担,只有这样,才能公平负担。 4取消供电工程补贴费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对新增电力用户和老用户增容,都要收取供电工程补贴费, 40多年里配电工程除了用户自行建设的外,都是依靠收取供电工程补贴费来解决供电工程投资的。但是在2000年前后,在整顿电价,取消乱加价乱收费过程中,将供电工程补贴费分两次取消。电价外乱加价、乱收费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集资办电过程中出现的,属于不合法的加价收费行为,应当取消。但是供电工程补贴费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家 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的合理收费办法,不应当取消。现在经过实践检验,取消供电工程补贴费后对新装或增容的电力用户缺乏必要的约束力,造成了大耗电企业和电力空调、电力采暖的盲目发展,加剧了缺电局面的形成。而且从国外情况来看,市场经济国家也采取对新增或增容用户征收供电工程补贴费的,供电工程补贴费既不是乱加价、乱收费,也不属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收费办法。 5希望电价不要波动

舆论对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希望是电价水平降低,有的认为中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电价应当降低40%。但是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认为,原计划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电价都偏低,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是要摆脱低电价的束缚,走向合理定价,电价要上升。另外,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要由垄断经营时期的成本加成定价,改变为供求定价,供大于求电价下降,求大于供电价上升,电力市场就是依靠电价的涨落来提高电力使用效率和保证电力供求平衡。目前对于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后的电价涨落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电价应随供求情况涨落,只要电价上涨到一定水平,不能承受高电价的用户退出用电,电力供需就能平衡;由价格来决定谁该用电,谁不该用电,谁应停止用电,谁可以继续用电是最公平、公正的,是有效率的。另一种意见是电价不可能完全随着供求浮动,因为电力是准公共品,是公用事业,因此即使实行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政府还是要对电价进行监督和管制的。

关于管制机构对电力市场价格管制的办法很多,如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当电价异常涨落时停止电力市场的运作等。我国对于在东北区域市场竞价限价已经作了规定,长期合同以基准电量电价为基础上下浮动50%为合同交易的最高、最低限价;目前交易最高限价为基准电量电价的3倍;实时交易最高限价为基准电量电价的5倍:从这些限价指标来看,电价的波动也是很厉害的。从美国加州电力危机时的经验来看,有时限价就很难发挥作用,加州电力危机时天然气价格上涨7倍,使得上网电价突破了最高限价,发电厂发电的收入不如出售天然气的收入高,发电厂只能不发电,结果限价反而使危机严重化;于是加州采取随着形势发展不断修正限价。电力作为特殊商品,怎么搞竞争性市场还缺乏经验,美国加州和英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都从全面的单一购买机构退了下来,特别是电力需求预测和电力规划的准确性差,电力供求形势变化大,在市场化改革中要保持电价稳定难度很大。 6忽视两部制电价在电价中的基础作用

两部制电价是根据电力工业成本的特点设计生来的一种价格模式,它恰当地表示出电力企业所承担的全部成本,因而这是对用户计收电费的合理 方法 。两部制电价具有扼制高峰负荷,提高负荷率的功能。其他如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都是以两部制电价为基础派生出来的电价模式。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对于大工业和商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对居民生活及小用户用电实行单一制电价。那时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比例是恰当的。但自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集资办电在价外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和还本付息,价外加价及收费,都采取每千瓦时加多少钱,于是基本电价不变,电度电价不断升高,使得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严重偏低,电度电价严重偏高。还有基本电费用变压器容量为标准计价,对促进用户改进负荷率不起作用;基本电费用最大需量计价,按每个月实际最大需量计价,使供电企业遭受巨大损失;还有两部制电价没有按负荷率高低进行分档,不能体现两部制电价的公平、公正,由于两部制电价存在种种问题,使得两部制电价徒有虚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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