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卫生规定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全体住校生应自觉遵守《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贵州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手册(2009年9月1日修订)》和本条例,服从班主任老师和宿管员的管理,配合学生会宿管部检查工作,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自律的能力和品质,特制订本规定。
一、寝室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
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
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
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二、监督制度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
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
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
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
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
理等。
三、本规定从2011年11月21日开始执行,对不服从管理者由管理员建议
作出纪律处分等严厉处理。
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学生处
2011-11-18
《学生寝室卫生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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