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掌握煤炭破碎基本理论,本作业工艺作用和要求,煤炭质量情况及其粒度组成和煤块的破碎特性。
第3条 掌握所属设备的构造、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及有关电气的基本知识。第4条 熟悉本岗位设备开、停车顺序、操作方法,以及简单的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5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6条、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保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7条 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破碎机的旋转部件必须设防护罩;不准运转中打开破碎机箱盖;不准操作人员站在破碎机上。
第8条 破碎机保险销不得用其他金属销代替。液联易熔塞,不得随意更换或不用。 第9条 大块煤破碎前,必须使用除铁器和进行手选,严防金属和木材等不能破碎的物件进入破碎机内。
第10条
清理破碎机中的杂物或者进行检修,必须停电并至少有2人在场,1人清理,1人监护。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1条 检查破碎机溜槽是否堵塞和有无杂物卡住、砸坏、变形,致使煤流不畅,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2条 检查机体内有无煤块、杂物卡塞现象,破碎机必须保证空载启动。
第13条 按《选煤厂机电设备检查通则》要求进行设备一般性检查,并对设备作如下检查:
①齿板应无松动、脱落,齿牙应无过度磨损,无缺齿现象。
②各检查孔和盖板应复位、关严。 ③安全防护设备应齐全、完好、牢固。 ④入料口处的除铁滚筒必须磁性可靠。
四、正常操作规定
第14条 当集控开车时,应将转换开关打至集控位置,并在开关附近观察启动情况。就地开车时,接到调度指令后按逆煤流方向空载启动。
第15条 启动后要等破碎机正常运转后方可给料。
第16条 入料量要保持均匀,并要沿齿辊开口均匀下料,防止过载。
第17条 严防金属、木块等不能破碎的物料和过大块进入破碎机,以免卡住齿辊。 第18条 运行中不得打开破碎机箱盖,更不准站在破碎机上。 第19条 运行中不得清理破碎机的箱体及各部件。 第20条 运行中,注意检查: ①应无异常音响和振动。 ②各部轴承、电机无过热现象
第21条 注意检查破碎机入料、排料溜槽,避免堵卡后压住破碎机,影响生产。 第22条 运行中,禁止打开罩子或检查孔盖板,以防物料飞出伤人。
第23条 运行中,注意破碎后产品的粒度组成,发现大量超粒现象,应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第24条 接到停车信号后,应立即停止给料,并在机体内物料排空后,才可停车。
五、工艺要求
第25条 破碎作业是将准备筛分后的粗粒破碎,使其适应入选粒度的要求。破碎后产品不能含过多的超粒,以保证准确的入洗粒度,过粉碎现象对洗选加工也是不利的。 第23条 给料要均匀,即保持给煤量稳定,同时应将物料均匀地给到沿齿辊轴线的整个宽度上。 第24条 小时处理量、破碎后产品的超粒含量和粉煤含量是破碎作业的技术指标。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26条 运行中,如发现异常音响,应立即停止给料,及时汇报调度,经查清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27条 发现下列情况立即停车处理:
①大块物料(木头、铁器、大块矸石)进入破碎机内堵塞或卡住齿辊,不能工作。 ②齿板固定螺丝过于松动。
第28条 破碎机一旦被压住,应立即停车处理,处理时应打开溜槽检查口放出槽中煤块,清出积煤及杂物。
第29条 当原煤水分大,煤炭成团,分级不好,大块煤表面粘煤泥时,双齿辊的齿沟将被煤泥糊住,使破碎效果大大降低,这时应停车处理。
七、操作后的工作:
第30条 就地开车时,接到停车信号后,待设备上无物料时,方可按下停车按钮进行停车。
第31条
集控开车时,由调度集中控制停车。
第32条 交接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
第33条 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本班破碎机的运转状况、出现的故障及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本班运转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交接。
1.上岗前要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 2.认真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完好。
3.破碎机启动必须盘车灵活、空载启动;正常后给料。停机时,必须先停止给料并将机内物料全部破碎后进行。
4.本机器仅限于破碎焦炭,其它物品不能进入机内。
5.给料要均匀适量,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待故障排除后再重新启动。 6.放置活动斜轴承的机器平面不允许有任何灰尘杂物,以防遇到不能破碎的物料时,移动轴承在机架上不能移动,导致发生设备故障。
7.破碎机运转时,禁止清除料斗内部的存料及堵塞的料块。严禁打开罩壳上的小门。 8.定时加油,严禁缺油运行,工作完毕,将环境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