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简介
一、活动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顺利实施,必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宣传《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青少年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普及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将开展“贺《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做为2009年“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重点工作之一。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及营养失衡为根本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青少年儿童食品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和谐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编写一本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青少年科普读物(小学版、中学版);
(二)制作一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科普及《食品安全法》宣传挂图;
(三)策划一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科普及《食品安全法》宣传展板(宣传栏);
(四)制作一部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少儿 - 1 -
频道公益时间播放;
(五)举办一次全国性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四、活动进度计划
本次活动拟分三年完成:第一年度在北京试行;第二年度全国选择9个试点城市(暂定为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沈阳、西安、郑州)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进行经验总结;第三年度在第
一、二年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活动内容,向全国普遍推广、深化。
五、活动主办单位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七、承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青少年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八、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青少年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体承办,下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和职能工作组。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办公室
——负责与主办、指导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负责有关实施方案的审核、组织与协调工作; ——负责调研与检查督促:
——负责整个活动的年终总结。
(二)职能工作组
——及时与“办公室”沟通、协调、汇报工作进展; ——按总方案要求策划有关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 ——负责组织落实具体活动;
——负责对具体活动进行总结与相关活动问题的探讨。
九、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办公室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沟通。“办公室”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检查指导,随时解决开展活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保证该项活动健康的开展。
(二)职能工作组明确任务,密切配合。承担任务的职能工作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