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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2 18:35: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几点思考

市政府秘书长、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郭宝渝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有效推进并建立长效机制,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应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把握“三个环节”,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党政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事关民生改善和发展环境,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加快”和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要举措。巴中城乡道路、市政管网、环卫设备和市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城乡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客观上加大了治理难度。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坚持经常性研究布置,经常过问检查,切实帮助解决队伍、设施、制度、规划、投入

等重大问题,以此推动综合治理不断深入开展。

二是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市城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统筹做好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宣传、监察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履职尽责,严格执法,

加强舆论引导和督查问责,又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互通信息,快速反

应,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三是群众参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群众是直接责任主体。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城乡群众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不断增强讲文明、爱卫生、护环境的自觉性和“环境治理、人人有责”的主动性,从根本上杜绝各类损害城乡环境的不良现象发生。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七进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率,使综合治理转变为广大群众的

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治理、处处争创卫生”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三个机制”,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投入机制。各地要在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绿化设施管护和城镇管理经费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城乡道路、市政管网、街巷改造、园林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建立乡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五三二一”的标准,即给

一、

二、三类及被撤乡镇分别解决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治理经费,并将乡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集镇建设配套费等确定比例返还给乡镇用于环境治理。积极争取交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通过项目整合,加快城乡基础设施、水保工程、农村能源及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

绿化美化工程。

二是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级目督办、监察部门和效能办对各级各部门治理工作实行经常性监督,各市级牵头部门加强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及下级部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通过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热线电话、公开举报投诉电

话、阳光政务热线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栏目,对治理不扎实、整改不到位和“门前三包”、

物业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进行曝光。

三是考核机制。逗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在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考核结果逗硬奖惩,对治理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并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和治理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通报批评,并逗硬

落实“三问”,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三个重点”,力求工作实效

一是强化宣传。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采取设置专题栏目、摄制宣传专题片、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滚动宣传治理工作和文明卫生习惯,不断强化文明公德教育,形成全民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拓展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广泛宣传治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卫生常识、健康知识和治理动态、典型经验,使治理工作家喻户晓,

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全面治理。认真查找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市区、县城和交通干线中心城镇为重点,以实施“四化”(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和乡村“三清”(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行动为主要内容,坚持堵疏并进,标本兼治,狠抓环境卫生治理、交通秩序治理、违章占道治理、市场秩序治理、户外广告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乱扔、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等不良现象,

使全市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积极开展治理工作“攻坚月”活动, 6月—9月,分别重点组织开展公路(水路)及河道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治理、城乡交通秩序治

理、城镇绿化及容貌治理专项行动“攻坚月”活动,力求有所突破。

三是加大督查。认真制订督查计划,严格考核治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有代表性和重点性工作的督查,把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面上工作和点上工作、教育和执法、常规督查和效能督查结合起来,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有力有效推进治理工作。市文明办、市爱卫会每季度对全市各单位治理工作开展一次检查评比,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政府要强化行政监督,对各地和各牵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

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销号。

四、做到“三个结合”,拓展工作内涵

一是治理与自治相结合。按照“强化基层、夯实基础,重心下移、管理前移,居民自治、公约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强社区(村社)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职能,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指导社区(村社)制定和完善居(村)民公约,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居(村)民公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治理和保护环境成为居(村)民的自觉行动;积极引导社区(村社)建立志愿服务队、强化物业管理,解决社区(村社)保洁人员不足的矛盾,发动居(村)民开展环境治理,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治理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治理与教育并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严管重罚促综合治理。对乱丢乱摆、乱停乱放、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对脏乱差现象突出、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对乱堆乱码、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采取教育引导、经济处罚、

公开曝光、停业整顿、吊销执照、强制拆除等有效、有力的处罚措施,严厉整治,保证

效果。

三是治理与创优相结合。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相结合,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安排,相互促动,共同推进。通过开展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条件,加快城市亮化、美化、绿化进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增添旅游景观亮点。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加强景区和游人接待点软硬件建设,提升景区和接待点卫生环境,充分满足客人需要;加强城市公园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A级景区

创建工作,实现景区与城市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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