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省局草业处通知,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草原法》宣传活动,集中4月20-30日10天时间采用悬挂、张贴横条幅和标语及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草原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并于5月4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宣传图片上报县局畜牧股。畜牧股邮箱xumugu123@163.com
原则上建议每镇在中心集镇上至少悬挂一条宣传《草原法》的横幅或条幅,每村至少张贴两张宣传标语,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还可采取宣传车和春训形式强化宣传,并可拍成图片。
荆门市贯彻落实《草原法》部分
横条幅及宣传标语
贯彻落实《草原法》,保护草原资源
草原监理机构是保护草原和农牧民利益的忠诚卫士
坚决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行为,依法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保护基本草原,促进畜牧业发展
擅自在草原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是违法行为
禁止开垦草原,保护草原植被
开垦草原是违法行为
严禁非法使用草原,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依法承包经营草地,实现草原合理利用
草原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巩固完善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草原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巩固草原建设成果,促进草原持续发展
破坏草原围栏设施是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坚决打击乱采滥挖行为
依法保持草原,构建和谐家园。
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依法保护草原生态,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
依法保护草地生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荆门市草原法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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