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清洁乡村
环境卫生清洁村规民约
为了改变村庄面貌,改善居住的卫生条件,
净化、美化公共场所,养
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公约:
1、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 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泼,柴草不乱放,农户必须 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池内。
3
、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
无杂草、
无垃圾,确保水渠流水畅通。
4
、各农户必须自觉维护道路畅通,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倒入村道和各大、小水渠,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
5
、不得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自 觉养路、护路、捐款修路,不得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
晒、打农作物,不得在道路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6
、凡发现危害和破坏村道、水利、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人和事要 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7
、每户每月处好一次义务工,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清洁的实施管理和 监督工作。
8
、村卫生清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清 洁员的工作。
本公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村民应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自觉执行, 如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村委会将收取卫生清洁费。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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