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儿工委、市保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讨论稿)
新世纪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重庆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近三年,完成了笫一阶段的任务,贯彻实施两纲、两法和两规划工作已有了良好的的起步。按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第二阶段将是全力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阶段。到2005年,10年妇女儿童发展钢要的时间过半,实现目标的任务也应过半。因而,2004年是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关键性一年。2004年的工作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贯彻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1、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两纲、两法、两规划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各级成员单位);
●进一步将贯彻实施两纲、两法、两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和政府主管负责人考核内容;切实 1
加强两委会办公室工作,各区县(市)政府为妇儿工委办公室解决至少1人编制,提供有效的办公经费及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2、抓宣传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开展3.8维权宣传周活动,牵头6.1节慰问活动(责任单位:两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协调有关媒体开辟两纲、两规和维权法律法规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编发《打工妹必读》学习资料,为打工妹外出务工提供权益保护指南(责任单位:市保委会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抓培训
●针对两委会成员变化较大的实际,举办市级两个委员会成员和区县(自治县、市)两委会主任培训班,学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法律法规,学习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职责,加强领导(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市保委会办、市委、市府办公厅、市外办); ●举办区县(自治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培训班,传达贯彻全国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精神,提高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
4、抓监测评估
●加强对两纲、两规的监测统计工作指导,准确理解指标含义,统一统计口径,减少空白指标和漏报、误报现象,确保各项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加强监测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统计水平(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将性别统计纳入统计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分性别统计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加强对两纲、两规指标的评估工作,科学分析和监测各项指标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5、抓重点指标突破
●在总结表彰前一期“降消”项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安排,启动和实施新一轮“降消”项目。通过实施新一轮“降消”项目,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妇儿工委办);
●研究制定本地区本成员单位实施责任目标的有效措施,在有关经费中列入责任目标的专项资金,加大责任目标的实施力度(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协助市政府尽快出台《重庆市生育保障条例》,采取有
效措施扩大生育保险受益面,促进生育保险指标突破(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有关成员单位)。
6、抓示范
●组织开展对全国两纲示范区县重新申报工作,迎接国务院妇儿工委对示范区县的检查和重新确认(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
●制定重庆市实施两规划示范区县条件,组织区县(自治县、市)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并确认重庆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县(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
7、抓源头维权
●协助市人大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调研,协助出台《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责任单位:市保委会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
●征求和反映重庆各界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意见,协助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工作(责任单位:市保委会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
8、抓社会化维权机制的建立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市)、乡镇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妇女权益保障委员(责任单位:市两委会办公室);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家庭暴力预警和报警机制(责任单位:市保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
●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援助)网络(责任单位:保委会办公室);
●创建O家庭暴力社区(责任单位:市保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
●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9、抓督导和经验推广
●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市)实施两纲情况及专项指标的督导(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总结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经验,评比表彰贯彻实施两纲、两规划和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责任单位:两委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10、抓调研
重点开展重庆市两纲、两规实施状况及对策调研(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调原因和对策调研(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妇联);生育保险状况及对策调研(责任单位: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口中儿童受教育状况及对策调研(责任单位: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