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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

发布时间:2020-03-03 01:50: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司注销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 ,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分公司注销

分公司注销流程和普通公司的注销流程稍微有点区别,分公司的注销一般流程如下:

1、总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注销分公司决定文件;

2、总公司出具承诺书、担保函;

3、分公司清算小组制定出债务债权清算报告;

4、出具注销税务报告;

5、注销国税登记;

6、注销地税登记;

7、注销营业执照;

8、注销组织机构代码;

9、注销海关、外汇登记(外贸分公司);

10、注销分公司社保登记;

11、注销银行账号;

综上所述就是分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

分公司的注销,一切决议或决定由总公司决定,总公司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分公司注销的,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有些相关材料需要由总公司提供并且签署,准备好材料之后,则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深圳宝安区办理注销的,请到宝安区的工商登记大厅窗口进行办理,即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首先拿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咨询,之后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

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全部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当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决议并且签署准备出具的相关材料;要求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而提交复印件的,则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且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注销登记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过工商登记机关审批准后,公司应当持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撤销备案;并且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等内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标注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决议;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若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应当提交银行的清户证明文件;

7、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总公司有权利对分公司进行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分公司的成立与注销都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那么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办理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2、税务审计(进行公司清算)

3、进行税务注销。分别依次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进行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申请

注销公司流程

公司注销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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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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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步骤

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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