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二中治理 “三乱”责任状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教育“三乱”(乱订资料、乱补课、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我校特与各科任教师签定责任状,各科任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教师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
二、教师不得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教师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四、不强迫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乱编滥印学习材料向学生收费。
五、不准私立项目,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
六、不准预收资料费。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摊派任何费用。
教师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本人甘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以下处罚:
1、取消该教师三年内的评优、评职和晋级等资格,并扣发该教师3个月绩效工资;
2、是优秀教师的取消资格或荣誉称号;
3、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没收非法所得直至解聘。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化德二中(盖章)
2014年3月1日
《化德二中治理三乱责任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