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批示
督促检查指导
加强林改档案管理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刘为民副书记和魏志乐副市长关于林改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改档案工作完整、准确、系统、安全。近期,县林改办主任、林业局局长火统顺同志对全县涉及林改的16个乡镇、109个行政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一、林改档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改档案工作涉及面广,材料繁多,如:部分林权证存在内容不明、缺少标注宗地面积和四至界线,山林经营手续不完备,因林地权属引起的纠纷多等问题;二是村级林改材料收集不完整,部分乡镇、村社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没有妥善保存,导致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三是部分林地纠纷未调解清楚,材料不能归档,文件材料不够齐全完整,严重影响了林改档案工作的进展。
二、林改档案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县林改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火局长提出
要搞好我县林改档案,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林改档案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明确档案管理的任务和要求,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规范管理,为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要求。一是要明确归档范围。二是要明确保管期限。三是要明确分类方法。
(三)规范管理林改档案工作。一是要确保档案的形成质量。二是要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三是要加大林改工作法律档案的管理力度。四是抓好林改档案的源头。五是有效整合林改档案信息资源。
(四)切实加强对林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检查指导。
《档案检查简报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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