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划拨委托书
**大学学生处:
我是专业届毕业生,已被学校通知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现委托学校将代偿金划至银行分行支行(分理处),本人有效账号为:,身份证号:,最新有效联系电话:,如有更改,本人将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承诺在代偿期结束前不随意修改此账号。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请继续填写以下栏目:
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本次获得代偿金委托学校代为偿还给***支行,并且本人承诺在代偿结束前将按时偿还贷款利息。如有违约现象发生,一切责任自负。
学生本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咨询电话:传真号码: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划拨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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