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公共卫生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洁员管理和操作流程,给过往司乘人员及旅客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服务区清洁管理范围包括卫生间地板、便器、玻璃镜、洗手台(盆)、门板、隔板、玻璃窗、窗台、墙壁、天花板、吊扇、灯具、电器、开关等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服务区和停车区。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建立对设施、设备的清洁工作的定期检查、维修以及维修后的验收制度,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第五条服务区认真做好年度清洁费用的开支计划,做好各季度的费用开支筹划工作。每月定期上报清洁费用统计报表。日常费用开支必须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用流程。
第六条清洁人员上班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严格按照各场所清洁操作规范作业。
第三章管理职责及日常管理
第七条管理职责
1、负责开展卫生间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保洁员进行技能培训。
3、负责编制服务区年度清洁费用预算及清洁工作计划。
4、负责清洁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工作。
5、负责服务区清洁费用支出成本的统计,分析。
6、定期巡查卫生间各项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服务区进行维修。
第八条费用管理
(一)做好日常清洁费开支统计工作,清洁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二)严格控制清洁费用的开支,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三)严格落实费用预算管理要求,预算外费用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同意不得超预算使用费用。
第九条物资管理
(一)服务区应建立健全清洁物资、水电维修物资的采购、保管、领用和使用的管理流程,应建立清洁物资的进、销、存台账,台帐由专人负责登记且应做到帐实相符。
(二)交通协管队长负责在每季度末对清洁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盘点,水电工及仓管员负责每月厕所维修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盘点。
(三)服务区清洁物资、厕所维修用品台帐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十条培训管理
(一)服务区须定期开展清洁技能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由交通协管队长负责组织,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详见附件:清洁工作操作细则)。
(二)清洁培训工作须按相关培训制度执行,并做好培训记录和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检查与考核管理 服务区清洁检查实行日检制,检查应当形成记录,检查发现清洁问题应填写整改通知书,责令受检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应将整改后情况及时反馈检查单位。
第四章卫生间清洁工作操作细则
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要求
(一)清洁卫生范围:地板、便器、玻璃镜、洗手台(盆)、门板、隔板、玻璃窗、窗台、墙壁、天花板、吊扇、灯具、电器、开关等。
(二)清洁卫生用品:静电扫、伸缩杆、扫把、拖把、厕擦、镜布、水桶、百洁布、水瓢、洁厕剂、漂白水、推水刮、镊子、玻璃刮、涂水器、毛巾(2 条或以上)、手套、口罩、温馨提示牌。
(三)作业程序:
1、摆放温馨提示牌,做好个人防护。
2、用静电扫清扫天花板、灯具、排气扇、墙角等地方的蜘蛛网及灰尘等。
3、用扫把扫除洗手间地面体积较大的垃圾。
4、公共卫生间地面所有垃圾篓、垃圾桶内的垃圾、杂物集中清倒,并对垃圾篓、垃圾桶进行擦拭,换上干净的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