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职责
成都达坤外架厂——门卫职责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设立门卫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上班期间所有员工不得因私人原因接待来访。不得放非公事人员进入工厂,对于因公办事的人入厂做好登记工作,并指引到具体接待人办公室。
2、对于外来车辆必须指引到指定位置停放,工厂大门处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装货出运的车辆除外)。
3、对工厂内非车间大区域每日至少早晚两次清扫,保持清洁,无杂物。具体清扫地域(一厂:大门至车间横向走廊处+领导临时交代区域;二厂:大门至车间门口和宿舍外走廊+领导临时交代区域)。
4、工作时间内不得缺岗、打瞌睡、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事宜。需在大门区域内间断性巡查,大门处不得有人员聚集,及时发现大门内外的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人员,保持警惕,以防偷窃或其他事件的发生。门卫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5、门卫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导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6、凡厂内出现门卫力所能及且人员缺乏的情况时,门卫应当主动上前协助;表现积极者公司将在定期考核中给与奖励。 当事人签字:
达坤外架厂
行政部 2013.2.28
《成都达坤外架厂——门卫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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