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镇人民政府 消防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社区)、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
二、各村(社区)、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各村(社区)、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逐级签订责任状。
四、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
五、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六、各村(社区)、单位要积极开展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活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七、各村(社区)、单位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镇政府将各村(社区)、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
况纳入年终目标综合考评。
东流镇人民政府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工作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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