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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新副组长在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总结表彰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5: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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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 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在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总结表彰暨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李建新

(2012年3月1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总结表彰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2011年度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经验,表彰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新一轮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对开展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增强搞好竞赛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三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完善,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一)活动主题进一步突出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

1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科学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健全。《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编制完成,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提供了科学指导,预计2011年底全区城镇化率可达42.5%左右,较2008年提高3个百分点。坚持高起点、高水平编制规划,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全面展开,所有县(市)启动了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科学决策、公开公示和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初步建立,规划许可程序进一步规范,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范围不断扩大,规划实施管理得到加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各地以城市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和燃气项目建设为重点,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300亿元,组织实施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95项,预计2011年底城市(含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7.5%、污水处理率达到74%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1%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9%以上,分别比2008年增长5.89%、5.4%、13.64%和6.21%。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执行范围由城市扩大到建制镇,累计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28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500万平方米,乌苏、昌吉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政府办公

2 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乌鲁木齐、库尔勒市等城市制定出台了“两部制”供热价格及相关政策。继续抓好节水、节地、节材、治污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乌鲁木齐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取得新成绩,城市综合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43%,较2008年提高2.3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86平方米,较2008年增加0.42平方米;共有37个城市(城区、县城)获得自治区园林城市(城区、县城)称号,较2008年增加11个,石河子、库尔勒市、布尔津县等12个市县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全区现有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4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3处,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2个、名村5个,“新疆天山”申遗项目被列为2013年中国唯一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申报材料已顺利通过世界遗产中心审查。

(二)活动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民生优先的要求。全区上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民生工程实施列为竞赛活动重中之重的内容,着力解决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特别是2011年,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部署要求,以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和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工作取得新突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年各地累计投入资金222.52亿元,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31.64万户,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5.46%,相当于“十一五”期间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总面积;投入资金189.8

3 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5.6万套,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4.3%,超过“十一五”期间建成总套数;投入资金22.45亿元,开工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244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6%,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市已全面完成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工程任务。

为把民生工程真正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各地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制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安全生产文明工地,重点加强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学校、医院抗震防灾和城镇生命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到了工程质量合格,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领域进一步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我们自2004年起将竞赛活动范围由市县(区)延伸至乡镇,有效扩大了竞赛活动的覆盖面,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自治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成,各地村镇规划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为今后全面完成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独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2%、73%和71%,部分村镇配置了垃圾场、公厕等环卫设施;坚持试点引路,以科学规划为指导,着力加快30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发展,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创造

4 了条件;结合实际开展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加强小城镇绿化、净化、美化建设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四)活动组织实施进一步贯彻了求真务实的要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竞赛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重点民生工作实际,自治区竞赛领导小组及时对竞赛活动方案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设置了建设节能减排、城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管理、精神文明建设4个单项杯,并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等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在检查评比中,注重考核工作的实际成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重点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切实提高了竞赛活动的科学性、竞争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州、市、县(市)、镇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竞赛活动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竞赛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标准检查考核,保证了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年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离不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凝聚着各地、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厅,向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各族干部职工们,向所有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竞赛活动的朋友们,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获得竞赛活动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实践证明:深入开展

5 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不仅是推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良好载体,更是造福人民群众、构建和谐新疆的得力举措和有效途径。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突出活动主题,完善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生命力,把竞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扎实搞好新一轮竞赛活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实施,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的关键时期。新一轮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牢固树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信心,积极抢抓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以全面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为主线,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力度,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努力开创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局面。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天山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天山杯”竞赛活动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天山杯”

6 竞赛活动这一载体,紧紧围绕全面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的主线,牢固树立现代城市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城乡统筹、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原则,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农牧业现代化为基础,以体制创新为先导,积极培育大城市和新的增长极,促进区域相对均衡发展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力争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要以《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为指引,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把乌鲁木齐都市圈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城镇群,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国际城市,把喀什、伊宁-霍尔果斯、库尔勒培育成为自治区重要增长极,建设一批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提升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水平,加快构建以乌鲁木齐都市圈为中心,以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体系。

加快编制完善覆盖城乡、上下衔接、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按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5年内全面完成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2年内完成所有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突出城乡规划的前瞻性和高起点、高水平,完成《新疆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所有乡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行政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城镇供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地、旧城改造、历史街区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不断提高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比例,其中2012年应确保完成所有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市城

7 市、县城总体规划和50%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行政村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依法审查审批规划编制成果,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档案体系,全面提升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在编制过程中应突出城乡空间管制要求,强化城乡规划强制性指标的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速度,防止脱离实际、过度超前、一味求快、大而不当的城乡规划;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注重保护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体现民族风貌、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塑造一批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镇。

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在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的同时,注重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各项制度,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管理手段,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依据法定规划、遵照法定程序实施各项建设活动。要强化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职能,充实规划管理专业力量,尤其要尽快完善各地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管理站(所)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不断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自治区将成立城乡规划督察巡视组,对各地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快城镇道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力争到2015年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以乌鲁

8 木齐为重点,选择一批中心城市,构建城际间高效畅达、市内路网结构合理、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体系,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加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供水水质检测能力,确保城镇用水安全,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所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大力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为辅的城镇供热方式,各城市、县城主城区集中供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到85%以上;加大燃气设施建设力度,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5%和45%以上。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城镇为依托、城乡衔接、布局合理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地下地上同步建设、城市农村共建共享。

(二)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为民办实事新突破 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广泛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等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真正让各族群众从中受益、得到实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整合各方力量,区分轻重缓急,确保到2015年全面完成150万户农民安居和8.5万户游牧民定居目标任务,做到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加大城镇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地方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步伐,到2015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

9 区安置住房123万套,各城市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财政支持等政策体系,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完善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准入标准统

一、审核严格、轮候合理、分配公平、退出有序,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加快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全面完成学校医院、各类重要公共建筑和城镇生命线工程抗震加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维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以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加强房屋征收管理,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投诉渠道,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要服务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严防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科学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防洪、人防、防震、消防等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参与面,通过举报投诉、

10 市民听政、媒体曝光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坚持两个可持续,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新进展 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城乡综合环境。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和社会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吐鲁番、哈密、库尔勒、昌吉、克拉玛依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阿克苏、喀什、伊宁市、鄯善、库车、且末、新源、沙湾、泽普县等市县达到自治区节水型城市标准;其他市县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达到15%以上。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环保监测和运营管理,增强城镇治污减排能力,排水管网收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建立城镇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全面实施医疗(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要求,重点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搞好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工程,促使城乡面貌大幅改善。

全力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到2015年,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建成2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项目。深化城镇供热计量改革,新建建筑全部实施供热计量,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市全面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其他地州、市县完成80%,南疆三地州所属市县

11 完成50%,并同步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开展更低能耗建筑示范,探索运用适宜生态技术,在喀什、和田、哈密、吐鲁番等城市进行试点,推进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科学编制城镇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划定绿线、蓝线范围并严格执行管制措施,搞好自治区级精品公园创建和城市绿道、绿廊以及重点绿地、开敞空间规划建设,提高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8%,人均公园绿地达10.74平方米。加快推进各级园林城市达标建设工作,现有国家级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所有城市及自治区级园林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其他县城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建立富有地方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和谐生态宜居的园林城市体系。积极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乌鲁木齐、喀什、伊宁、库尔勒等城市建成3个以上优秀实践案例,地州首府所在城市建成2个以上优秀实践案例,其他城市及县城建成1个以上优秀实践案例。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新一轮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自治区将及时总结经验,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任务,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组织对竞赛活动方案和检查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天山杯”竞赛主要指标,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增强活动

12 的针对性、吸引力和竞争性。同时,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内地省市好的经验做法,会同统计部门建立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估报告制度,自2012年起每年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评估,统一发布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报告,全面系统、及时有效地反映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情况,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办法,突出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考核指标,使竞赛活动年年有内容,年年有新意,年年见成效。好的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希望各级党委、政府一如既往地重视竞赛活动,参与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充实精干力量,保证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

今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将全面展开,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见成效、抓落实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组建成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州(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地、州(市)一级在抓好地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同时,要统筹安排、监督指导所辖县(市)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审查审批,督促各县(市)依法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

13 管理机构;县(市)一级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抓好本县(市)总体规划修编,督促指导所辖乡镇和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依法审查审批,尽快落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受援地州要主动加强与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援疆省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帮助受援县(市)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城乡规划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搞好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要始终抓住一个“实”字,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变化、变革、创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全面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为主线,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在落实中提高,在落实中创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受不受群众欢迎、群众满不满意”为衡量标准,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多办排忧解难的实事。

同志们,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开启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新的征程,描绘了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的宏伟蓝图。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个主题,坚持新疆效率、弘扬

14 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树立新疆形象,扎扎实实搞好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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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系统2004年总结表彰暨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招商引资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招商引资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招商引资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领导在开发区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讲话

在医院总结表彰暨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1000字)

在全县总结表彰暨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定稿)

在全市总结表彰暨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省脱贫攻坚表彰暨秋季攻势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李建新副组长在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总结表彰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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