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市纪委三届二次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3月26日,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业务培训班。市纪委全体干部、市直部门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组长、办案工作人才库成员和各县(区)全体办案人员近100人参加了业务培训。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彭蔚东、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干部夏冲林、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黄选存进行授课,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结合办案实践,分别就违纪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方法和程序、调查取证谈话的策略和技巧、如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阐述。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今后的查办案件工作很有帮助和启发,增强了查办案件的业务能力,提高了办案队伍素质。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湘宁在培训班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这次培训班有四个特点,即层次高、专业性强、规模较大、学风扎实。黄书记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区、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年全市的查办案件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办案意识,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突出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制度,强化工作保障,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市纪委副书记杨耀峰主持了培训班开班和结业仪式,并对贯彻落实黄书记的讲话精神和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出了要求,一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二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工作;三要狠抓落实,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