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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生死观

发布时间:2020-03-02 03:29: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节 中土生死观概观

和世界各民族的先祖一样,华夏民族的远祖,从有遗迹可考的一万多年前的山顶洞人开始,便有了死而不亡的观念和相应的葬礼。到氏族公社制时期,形成了崇拜祭祀英雄祖先魂神的制度和“家为巫史”的风俗。奴隶制产生后,鬼神观念进一步清晰,由人为宗教规范化被统治者利用作统御人民的工具。《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谓殷商统治者把率领民众敬事鬼神置于礼治(伦理教化)之先。人死为鬼神,是当时社会人士无容置疑的一致观念。鬼,据《尔雅》解释,是“归”即回老家的意思,意谓入死后灵魂的归宿。英雄人物和统治者的鬼,被称为“神”、“神明”,意谓有不可见而奇妙难测的作用。《礼记·郊特生》曰:“气也者,神之盛;魂也者,鬼之盛。”《左传》昭公二十年记郑子产之言曰:“用物精者,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说神、神明是精气强盛的人的鬼魂,一般人死后为鬼。或说神为阳,鬼后阴。鬼神的住处,或说“魂气归于天”,或说鬼住地下、冢墓中,人死为鬼神的观念及建筑于此种观念的祭祖习俗,长期以来基本上被华夏社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至今在农村尚普遍遗存。这种人死为鬼神的观念,成为佛教轮回说被中土人士广泛接受的基础。

从西周开始,随生产和文化的发达,形成了以人为本、鬼神为次的思想和制度。《礼记·表记》:“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统治者改变了殷商首重敬事鬼神的制度,将伦理教化及调节人际关系的“礼制”等人事置于首位,将华夏人士的思路导向现实生活的人事,逐渐形成了华夏民族现世主义的人生态度和政治伦理为中心的文化形态。至人智大开、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与同一时期印度思想界诸家多以个人解脱的宗教性追求为旨不同,中国的诸子百家,虽然也还承袭自古相传的鬼神观念和祭祀制度,但对此类问题多存而不论,对人死后生前的问题无多考虑,其思考的着眼点,都在于现实社会的政治和伦理教化,及以政治、伦理教化、个人修养为一体的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儒家持理性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生死观,眼光不出政道人伦圈子。道家哲学思考的落脚点也不离现实人事,持自然主义的生死观。先秦诸子中对鬼神问题最为重视的墨子,虽然撰有《明鬼》篇论述鬼神无处不有,提倡“尊天事鬼”,但其出发点,也和儒家、道家一样,仍在政治和伦理教化,其提倡事鬼,旨在利用鬼神在冥冥中鉴察人善恶而行奖罚的民间信仰,有效地进行社会教化,督促人们自觉按社会的伦理规范约束自己,不出所谓“以神道设教”的立场。

到了汉代,随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及沿“近人”的路子思考的深入,伦理现世主义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儒、道两家打出“贵生”(《孝经》)、“重生”(《太平经》)的旗号,成为逐渐形成中的汉民族人生观、生死观的标帜。贵生重生,肯定、挚爱人生,思考范围、价值取向只着眼于现实人生的世俗生活,成为汉民族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心理特质。另一方面,儒、道等诸家的哲学思考,形成了天人合

一、辩证取象,以道、太极、元气、阴阳、五行、八卦为结构的模式,成为诸家共同的哲学框架。当理性实用主义的人生态度和天人合

一、辩证取象的哲学模式结合,思考生死、身心问题时,从中土的知识阶层中,便产生出一种主张人死神灭的无神论思潮,这股思潮涌流不绝,渐趋澎湃,在佛教输入后,遂将其批判的矛头对准佛家的轮回、因果报应说,成为佛教在华弘传的强劲阻力。就人死神灭与否的问题,佛教徒与无神论者展开过多次论战,将中土人士对生死问题的思考,推向深化。汉民族现世主义的人生态度,使在中土流传的一切思想都不得不受其制约,使儒学始终以政治伦理为中心,使道教以长生不死为信仰,使佛教主流禅宗以顿悟成佛,当念解脱,获得一种洒脱、超然的生活艺术为特质。

佛教入华后,中土思想界基本上为儒、佛、道(合道教与道家)三家鼎立的格局,维持近二千年之久。三家的生死观,免不了在互相吸收融摄、互相排斥斗争中发生相互作用。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死观,大抵出入、依违于三家之间,接受佛家生死轮回、因果报应说者固然不少,但以儒家、道家思想为本者居多,不少思想家持理性实用主义、自然主义的生死观,虽然也免不了吸收佛家哲学观、心性论等思想因素,却多排拒、反驳佛家的生死轮回说。道教则对佛家生死观多所吸收,用以组织、改造自家的教义体系,然尚有其独具特色的生死观。自远古以来的鬼神观念、祖先祟拜,则以民间为基地而流传不断,并与渗入民间的佛家、道教生死轮回、因果报应、鬼神之说杂糅为一,通过家教、民俗、寺庙、传说、文艺等多条信息渠道,默默地储入一代代中国人的心灵电脑。

第二节 儒家的功利主义生死观

源出周朝专司礼制(宗法等级制度仪礼)的“司徒”之儒家,独得周期“尊孔”、“近人”道统的正脉嫡传。生当周室衰微、“礼崩乐坏”的周末乱世的儒家“先师至圣”孔老夫子,一生以“克已复礼”——教化已不守旧制的世人克制自己、回归周期礼制,为自己的使命。孔老夫子对周期礼制向往至极,衷心赞叹:“郁郁乎文哉!吾宗周。”(《论语》),以梦见周期开国元勋、礼制奠基者周公为最大的幸福。他老人家一生唯以天下大事、万世功业为念,孜孜奔走列国,授徒编书,人生态度可谓积极至极,树立了儒家阳刚进取的人生态度的身教典范。对于人事以外的玄学问题、生死灵魂之秘奥,没有多少论述,当然,这种不论述是一种经过理性审视的理性实用主义,与释迦之不回答“十四无记”问题有某种可相比较之点。孔夫子对生死问题、鬼神的理性实用主义态度是:“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窥谓人应把心思用于实实在在的人生问题上,不应过多考虑那些人智不可能解决的死后去向、鬼神问题。孔夫子拒绝谈论怪、力、乱、神等神秘现象,对“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但对周朝传统的事鬼敬神之制,还是俨然维护的,教人“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当作鬼神就在面前,恭恭敬敬依古制民俗祭祀鬼神,不可马虎,只不过遵依周朗的原则,对鬼神“敬而远之”,耻于堕入那种鬼里鬼气的巫觋之流,孔夫子读不释手的,是《周易》,这是依神明而行卜筮以占验吉凶之书。看来,孔子绝非无鬼论、无神论、人死断灭论者,不过他不想当、也称不上鬼神问题的专家。

富阳刚之气的儒家,面对人不可能回避的死亡威胁,当然也会有所抗拒,其抗拒的方式,首先是在现实人生的积极进取中去创造“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言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后汉人荀爽说:“其身殁矣,其道犹存,故谓之不朽。”(徐干《中论》)。基本表达了儒家创造不朽以抵抗死亡的方式。叔孙豹所说三不朽中,第一等立德,指由“内圣外王之道”修养,实现道德圆成,以一种高尚的精神超越死亡,留给后世一个永恒的人格楷模。这被儒家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其重要性在生命之上,当道德圆成与生命发生矛盾时,应“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舍弃低等的肉体生命,获取至高的道德“仁义”之成就。孔子还有名言:“朝闻道,夕死可矣!”以道义和真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这种精神感召下,中华民族的一代代优秀儿女、民族精英,为道义、真理、民众利益毫不犹豫地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表现出“与天地并存、日月并明”的祟高精神,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是这种精神的典型写照。

叔孙豹所言次一等的不朽立功,指做出辉煌业绩,功垂天地,惠及后世,象孟子所赞颂的大舜一样,“创业垂统”,“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离娄》)这种精神也是够积极的。再次一等立言,谓著书立说,留下思想与后人作精神财富,此亦有功于世、堪称不朽了。不管这三种创造不朽的方式是否真能使人不朽,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高尚的价值取向,无疑是有益于社会人生的,是儒家思想、中华民族传统生死观的精华所在。当然,若执着于德、功、言不朽的物质性,则势必要降而为“立名”,孔夫子即有言曰:“君子疾殁世而名不称焉”,这就庸俗多了。以“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为人生价值者,恐怕无多高的德可立,也不会做出多大真正有益于世的功业,因为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名字。有人甚至为自己姓名的不朽,“纵不能名扬千古,也要遗臭万年”。今天在中国的旅游、风景名胜区的树木竹石上触处可见的“XXX到此一游”,大概便与“君子疾殁世而名不称”的古训不无瓜葛。

儒家创造不朽的另一重要方法,是通过子孙、家族的嗣续以达不朽。这是所有动物都具有的延续自己生命的本能,不少昆虫的唯一使命似乎便是交配以繁衍后代,复制自己的种类,雄虫往往在交配完成后精殚力尽,奄奄待毙。对于不可能立德立功立言、留名千古的绝大多数芸芸众生而言,这显然是最为现实的战胜死亡的方式了。只要不是性无能,即是白痴也有这种本事。西哲柏拉图、大文豪莎士比亚等都揭露过人们的这种战胜死亡的方式。极重宗族绵延兴旺的中国人,在这方面表现最为突出。而儒家,则是把这种华夏民族传统的战胜死亡之道理性化、制度化、礼仪化的代表。儒家所极力宣扬的封建宗法社会伦理规范的基石——孝,便是出于家族传续的需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能力或未尽职分生子延嗣,被视为最大的不孝,妇人不生育或未生男孩,会受到家族和社会群体的卑视。“断子绝孙”,被中国人看作最恶毒的诅咒。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相关联的正面价值观念是“福”,福、禄、寿三星并列,集中代表了中国人的人生价值观。福,主要指多子,子孙成群,数世同堂,被当作人生的最大幸福和荣耀。这种价值观念代代相传的成果,当然是以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称雄,然繁衍至今,人满为患的烦恼,也成了政府和国民难以卸除的沉重包袱。

儒家抵抗死亡的第三种方式,是颇带哲学气味的实用自然主义的“重生安死”的生死观。这种生死观通过哲学考察,把生死看作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不可违拒的“天命“。《易传·系辞上传》云:“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谓生则有死,如有始则必有终。汉代思想家扬雄《法言·君子》据之解释说:“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以人必有死为自然规律,理智的、现实的态度,是认识到天命、自然之道的不可违,对死亡一事听天由命,“生则乐生,死则安死”,快快乐乐地生活,安安然然地死去。但儒者们尚非庸人式的安生乐死,《礼记·檀弓》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君于是尽到职分、圆成道德,完成做人的使命后安然而死,这叫做“终”(使命的完成),与凡庸小人轻于鸿毛的死是不同的。如孔子弟子子贡,自觉尽到了各种责任,将死看作休息,所谓“君子息焉,小人休焉。”(《荀子·大略篇》)与小人们“完蛋”意义上的死大不一样,另一孔门弟子曾子在临死前尚不姑息苟且,“得正而毙”(《礼记·檀弓》),将严正的品性保持到最后一息。孔门后学,率多以这种理性自然主义的态度对待生死。如宋代理学大家之一张载说:“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正蒙·乾称》)活一天便好好做人,死到临头则平静安然,不畏不拒。朱熹也是同样信念:“人受天赋许多道理,自然完具无欠阙,须尽得这道理无欠阙,到那死时,乃是生理已尽,安于死而无愧。”(《朱子语类》三九)生时保全人天赋的善性,具足仁义礼智信,到死时无愧于一生,安然而死。王船山认为禽兽与人死亡的区别,在于禽兽患死(怕死),不知哀死,人则知哀死而不必患死。死虽不足惧,但实在是一件可悲可哀的事,所以儒家重视丧礼,以表哀戚。既然哀死,则死毕竟不是一件痛快事吧。

对于佛教超出生死、期求涅槃之旨,儒家人士尤理学家们,从功利主义、自然主义生死观出发,多指摘佛家以人为违背自然天理,徒然“患死”而未识透生死为自然规律,更反对佛家之出世、出家。宋明理学家虽多受惠于佛学,带有浓厚的释道气味,但对佛家生死观的主旨多所非议,还往往拾取佛家词句来指斥佛家。如胡五峰说:“释氏之学,必欲出死生者,盖以身为已私也”,不知“天道有消息,故人理有始终,不私其身,以公于天下”,斥佛家汲汲于出离生死过于自私,不知应将自身看做天下公物。“四大和合,无非至理;六尘缘影,无非妙用,何事非真?何物非我?生生不穷,无断无灭,此道之自然,又岂人之所能为哉!”(《知言》)摄取佛家“即事而真”,当相即真之说,论证生死及自然之道,指斥佛家出生死为私、为邪。殊不知佛家出生死的精义,在于如实观俗我之无我、空,“以身为己私”、正是佛家着力破斥的我见。佛家说一切皆真,是对认四大六尘为真的“妄想”作绝对否定后的绝对肯定,胡五峰则直接认四大六尘为真、为我,生生不穷,无断无灭;既然生生不穷,即是生灭无常,岂能称得上真、我?王阳明谈论生死问题,口气更近禅师:“学问功夫,于一切声利嗜好,俱能脱落殆尽,尚有一种生死念头,毫发挂带,便于全体有未融释处。人于生死念头,本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若于此处看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传习录》)以心之全体融释与生俱来的对死亡的畏惧,达到对生死无芥蒂于胸中,虽然有取于佛家的心性论和禁欲主义,其立足点仍不离儒家传统的自然主义生死观。

第三节 道家的自然主义生死观

道家之学,据称源出周代史官,其职份在深研历史,为现实政治提供教训和理论指针。道家创始人老子,顺应时代思潮,将由来依卜筮而得的“天道”移植于理性玄思,将贯穿于自然界万事万物中的法则意义上的“道”,奉为高于天帝神鬼的至上原理。“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神鬼神帝”,强调道比上帝鬼神还要神。对鬼神问题,老子也是存而不论,其着眼点也在于现实的人事。老子看到了人“出生入死”的悖论,以“长生久视”、“死而不亡者寿”来抗拒死亡。何谓长生久视、死而不亡!老子没有像儒家那样身殁而道存的明确回答,只是从对道的思辩,强调一切成功,包括长生久视、死而不亡,皆在于效法自然之道。“天地之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若想像天地那样长生,就要取法天地所以能长生的诀窍——“不自生”,不主观地生灭妄动,始终以自然为本。“谷神不死,是谓玄牝”,那不死或死而不亡的东西,是虚而空灵的精神,那是像母性一样,能出生化育物类的万物本根。欲令自己的“谷神”不死,当保持自心的空虚灵明,恬淡寡欲,去奢去泰,“致虚极,守静笃”,进行类似禅定的调心调息的锻炼,以与道相契合。要把自身小我看淡乃至忘舍,“外其身而身存”,“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如若以身为外物,保养谷神,自然便实现了精神不死。这些原则,奠定了道家以道为本以超越死亡的自然主义生死观的基础,这种以自然(本有)的精神不死为特质的自然主义,与儒家顺天安命的自然主义生死观颇为不同。

道家之学到了庄子,着眼点从政治哲学转移到个人精神修养,有追求个人精神解脱自由的明确目标。庄子是对生死问题论述最多的中国古代哲学家,他从浩渺宇宙、万物一体的广大视角俯窥人生,提出了生死的本质与人生之归宿问题:“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天下》生死匆匆,前路茫茫,心灵的归趋,究竟往何处?庄子看到了生死乃理数、天命之自然,“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达生》);“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德充符》);“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大宗师》有生必死,是人为不可改变的事实。庄子深刻反省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看到了芸芸众生们生命之可悲: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音nie2)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齐物论》)

人们一生下来,便踏上了向死亡行进的路途,陷入与自然、社会的种种矛盾冲突中,急匆匆地追名逐利,弄得精疲力尽而不见有何成功,不知自己的归宿何在,就算活着不死,究竟有什么意义?最可悲的是没有精神,心跟着形体变化不居。人们都是这么糊里糊涂地活着,还是也有不糊涂的?对于儒家所推祟的以身殉名、殉利、殉天下,以求立德立功而创造不朽的抗拒死亡方式,庄子也认为属糊涂之举,说伯夷、盗跖一为仁义而死,一为财死,虽然“事业不同,名声异号”,而其逐物不返、丧失自己真性、“诛生伤性”的本质,是一样的。庄子当然要找到一种令精神超越生死的有效之道,他以理性审视生死的实质,以“齐一生死”、“以生死为一条”的超然态度解除死亡焦虑。在庄子看来,生死本来一体,是一个本原的展现、生化过程。生,只是假借,是尘垢,是一气之流变,一气“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知北游》)若再深究父母未生之前: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至乐》)

推溯到诞生以前,是“无生”、无气,从混沌恍惚中产生气,气变化而有形体和出生,生后有死,这就像一年四季的代谢,本出自然。理智的人生态度,应顺其自然,“生而不悦,死而不祸”(《秋水》)。这个肉体的生存,本来便没有什么值得贪恋的,甚至应看作“附赘悬疣”,多余的累赘,死,便如“决(疒+丸)溃痈”,说不定要比活着更为快活,就像丽姬嫁于晋国,起初还涕泣沾襟,及至与晋国国君同享富贵,才后悔当初白白哭啼。庄子妻死,庄子鼓盆而歌的故事,传颂千古,成为于生死达观超然的榜样,这与儒家的哀死大为不同。《至乐》篇甚至歌颂死亡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说死比当帝王还要快活。

然而,这只是庄子外在的达观表现,其内在的深意,未必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齐一生死,盲目庆慰死,而是以对“道”的体证超越死亡的理想者、胜利者的达观,庄子向往那种精神“与道为一”,获得绝对自由,精神超出生死而不屑考虑肉体死亡的“至人”、“真人”、“神人”。庄子不仅有成为至人、真人、神人的向往,而且有“与道为一”的具体操作技术“坐忘”、“守道”、“心斋”等。“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忘掉身体的存在,屏弃感觉,便与无所不通的道合一,由此便能超越肉体的凡庸人生,将此身的生死置之于度外(“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入于不死不生。”(《大宗师》)忘掉肉体生命的存亡,便能大彻大悟,犹如清晨从长夜迷梦中醒觉(朝彻),见到绝对的道(见独),从此使超越时间,不死不生,获得了永恒的生命,超越了肉体的生死。这与佛家由见真实而入涅槃不生不死,颇有相通。庄子认识到人的生命“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以“无已”、“无待”为获绝对自由之要,与佛家的核心思想无常、无我也大略相近。后来不少中国知识分子,便是从庄学出发,归于禅宗之顿悟。庄子描述的至人、神人的风采,成为后世道教神仙信仰的渊源之一,庄子书也被后世道教奉为《南华真经》。

庄子书中,还有一些似乎解释为生死轮回说的语句。如说“死生有待”,“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知北游》):“死生为昼夜”(《至乐》)。既然生死互相依待,那么生则必有死,有死则必应还有再生,死亡意味着另一新生命的开始,就像白昼完了是黑夜,黑夜过去还必有白昼。《养生主》篇还说:“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以薪火相传、薪尽而火不灭,继续点燃别的柴薪,比喻生命现象,与佛典中常用以说明生死轮回、死非断灭的比喻相同,一些从佛学观点解庄者,自然可解释为生死轮回、相续不断。当然,庄子的论述过于简略,没能作出具体的说明。

道教教团诞生以后,道家基本上再未以一个独立的学派出现于世,但历代还是有一些深受道家尤庄学熏陶的知识分子,持类似庄子的自然主义生死观。如玄学(包括庄学)流行的魏晋时代的士人中,阮籍、刘伶等人,便能“恬于生而静于死”,视死如归,以达观名世。但他们在精神内涵、哲学思想上要比庄子低好多,没有那种与道为

一、逍遥自在的宏大气度。

第四节 汉代关于形神关系的思考

在佛教西来之前,中土人士便通过对形神关系的哲学思考,对人死后续存与否的问题作出了解答。汉初重要哲学名著《淮南子》,主要继承庄子之说,进一步论述了精神与形体的关系。该书《精神训》说,人的生命是受之于天的精神与禀之于地的形体之结合,身心二者有主从之分:“故心者,形之主也;而神者,心之宝也。”强调心、神(心之精华)的主导作用。举例说,比如缺一只脚的人,不妨碍其精神健全,而精神有毛病的狂人,即使形体健全,也神志不清,会干出糊涂事来。由此,推论出人的“神”不会随形体而死亡。

“故形有摩,而神未尝化者,以不化应化,千变万抮,而未始有极。化者,复归于无形也;不化者,与天地俱生也。”

从道家的万有本根论出发,说形体尽管有变异死亡,但作为心之宝的“神” (指一种奇妙不可思议、不可见的精神本体),本来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因而不会随形体之死亡腐烂、归于无形,而是与天地齐寿。就像树木之死,是青绿的枝叶消失了,但使树木能成活生长的东西岂是树木本身?那充满于人形体,使形体具有生命的东西(神),岂是形体?“故生生者,未尝死也,其所生则死矣。化物者,未尝化也,其所化则化矣。”能够出生、变化出万物的本原,是不会死亡、变化的,死亡、变化的,只是它所出生、变化出来的东西。能出生、化育形体的神是不死不变的,死亡、化灭的只是由神所出生、化育的形体。

同书《原道训》中,说人的生命是形、神、志气三者的结合,以庄子《养生主》所举膏烛燃烧、“火逾燃而消逾极”,比喻精神、志气越耗越少,只有“静而日充”,才能保持少壮。人应“轻天下”、“细万物”,以自己宝贵的精神为重,注意保养,防止被物欲所诱,燥动耗散。这是《淮南子》注重精神、论证神不灭的着眼点所在,其后,司马迁在《史记·大史公自序》中也强调神为生之本,形为“生之具”(生命的载体、工具),“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散,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生者不可复合”。其旨归与《淮南子》一样,也在现世的精神修养,心理卫生。

《淮南子》强调神为形主,认识到了精神的特质,在中国古代关于形神关系、生命本质的认识上,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仅依神为本原主导论证形死神不灭,忽视了形体对精神的制约作用,其论证在逻辑上不无漏洞。到了东汉,有桓谭、王充等从被《淮南子》所忽视的形体着眼,通过形神关系的辨析,论证其人死神灭的主张。桓谭《新论》利用庄子、《淮南子》所用的烛火之喻,得出与二者完全相反的结论:

“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如善扶持,随火而侧之,可毋灭而尽烛。烛无,火亦不能独立干虚空,又不能后燃其焰;犹人之耆老,齿堕发白,肌肉枯腊,而精神弗为之能润泽。”

精神居住于形体中,就像火点燃着蜡烛,若蜡烛燃完,火也不能独自存在于虚空,不能点燃蜡烛之余烬。如同人若衰老,形体机能衰退,纵然有精神,也不能令其形体恢复青春。由此可知,精神依赖形体而存在,人死则精神亦随灭。桓谭看到,强调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阐明了被《淮南子》所忽视的形神关系的另一重要方面。然其论证,亦不无漏洞可寻;光有蜡烛,并不能独燃,须得火种来点燃,这火种从哪里来?与蜡烛是一抑非一?烛灭火不能独燃于虚空,却可以点燃别的蜡烛;人老精神虽难以使形体回复青春,但只要存活一日,便不能说没有精神。对此,桓谭似乎亦有所考虑,他比喻说:“草木五谷,以阴阳气生于土,及其长大成实,实复入土,而后能生;犹人与禽兽昆虫,皆以雌雄交接相生。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就像草木五谷从其种子而生,人和动物的生命从其父母交合的“种子”而有,使种类繁衍不断。关于生命的来源,桓谭也只从物质方面做出解释。桓谭所用的草木以种子繁殖之喻,也为佛书如《佛说孛经》等所用,却是作为生死轮回的比喻。

桓谭之后,著名的无神论思想家王充,沿着从形体实质着眼的路线,进一步论证神依形存,批判当时社会上广为流传的人死为鬼说。王充从元气本体论出发,认为人的生命源于元气,在元气之中。“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何能有知与?”(《论死》)元气是混沌无知的,从元气而生的人,死后复归元气,岂能有知?人之有聪明智慧,是因为身内五脏中的五常之气,若五脏健全,则人神清智足,五脏有病,则人精神恍惚愚痴。人死,身体五脏腐朽,五常之气无所寄托,何来智慧?他也利用烛火之喻说:“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强调智慧、精神不能离开肉体之物质基础而独存,肉体死亡后精神不能续存,不可能以“鬼”的形式存在。他说:人死血脉枯竭,精气灭,形体朽,哪里会有人能看得见的有形相的鬼?若看到有似活人形状的鬼,那肯定非某一人死后的续存,而是与死人无关的另一种生物。又用梦和殄(假死)比较说,做梦、假死与真死是同类的事,当人做梦、假死时,肉体尚未死,已无知觉智慧,不知道他身边发生的事,何况死后形体朽败。岂能有知?“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能识生时所为矣。”至于有人看见死人的鬼魂,那是因为思念存想或疾病造成的幻觉,不可能真是死人的鬼魂。

王充看到了形体对精神的作用,却忽视了精神的主导宰制作用和生命活动生灭相续的进程。他的神灭论和无鬼论,有着明显的漏洞。人生从无知之元气来,死归元气而无知,仅属推测,元气的概念过于朦胧,既可推测其无知,也可推测其有知。《死伪》篇论证人死无鬼说:“人生万物之中,物死不能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否认了人尤精神与万物的差异,若按其逻辑,可反驳说:人生万物之中,万物无智慧,人何故独有智慧?何况王充的神灭论并不彻底,如说:“人之精神,藏于形体之内,犹粟米在橐囊中也。死而形体朽,精气散,犹橐囊穿败,粟米弃出也。”承认了精神与形体为二,只是藏在形体仓库中,那么形体虽死,精神当然还会存在于形体之外了。

王充之后,有三国吴园的杨泉,也从人身体的构造着眼,论证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死,犹澌(消尽)也,灭也。譬如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物理论》),以薪尽火灭之喻论证人死神灭,不出桓谭、王充的思路。

中国人的生死观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儒家、道家、佛家思想的长期历史沉淀,人们对死亡的看法也是受这些思想的影响,对死亡始终采取否定、蒙蔽的负面态度,甚至不可在言语中对死亡有所提及,它是不幸和恐惧的象征;而西方文化主要受基督教的影响,基督徒由耶稣之死来升发对“天堂”,永生的信念,它们认为死亡就是皈依天父(returningtotheheavenlyfatherinpeace)。他们这种对死亡的看法远比传统的中国人的看法积极得多。中国人对死亡的讳莫如深,使人们无法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死亡,“善待”死亡,面对死亡较多表现出的是恐惧,而非面对现实地接受。

因此我们对有着不同宗教信仰的老人进行起死亡观的比较,看看宗教信仰对老年人的死亡观有着怎样的影响。在此,我们查阅了各种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并就涉及的有关概念和问题,综述如下:

一、死亡

对某个事物下定义,在逻辑学上,通常是指用该事物的性质加上种概念。而死亡却没有任何人能够直接感受到。当人活着时,他不能体验死;当人死了之后,其又无法体验,更无法言说。既然死的状态人们无法感知,无法用精确的语言来描述,故而人人们对死的认识也就难以上升为建立在客观观察的基础上,且能在实验室里重复展现的科学认知的水平。这样,“死亡”的真正性质对人们而言将永远是个迷。“死”的确切性质无法把握,是人们对“死”不能给出科学的定义。

正因为死不可定义,难以上升为精确的科学,所以它成为了宗教和哲学共同探讨的永恒课题。实际上,宗教用情感与信仰解析死亡,用“死”的必至性证明人生的痛苦,从而促使人建构一种超越性的理念与向往,努力摆脱世俗的限囿,去获得某种永恒不朽与神性。

无论死亡是否被拟人化了(伟大的死神),还是被用阴性名词(死亡)或阳性名词(去世、逝世)来表达,死亡都是一种真实、具体、不同形式的数据资料,它流行在众多的领域中。死亡,其实不就是那种无论从标准还是从定义上任何科学手段都无法划定的大写的“无”,或几乎是“无”吗?如果说一定要给死亡下个定义,那么在众多的领域中,就有着许多关于死亡的描述。

人类最早认识死是从生理学的角度。远古时代,人们以为一位一个人不会动作了,就是死了;后来人们发现没气(呼吸)了才是死;人类进化了,意识到心脏停止跳动才是死;而现代医学则以脑死亡作为人死的标志。受基督教影响的医学定义强调灵魂、肉体的二重性和人、兽差别,因此,在博恩大夫看来,人的死亡在于灵魂和肉体的分离,动物的死亡则意味着基本生物机能的终止。而《苏联百科全书》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精神的:“死亡与器官的生命活动的停止同时发生,因此,也与作为独立的生命体系的个人毁灭同时发生;从更普遍意义上来讲,死亡是有生命的物质的最终停止,同时还伴有蛋白质的分解。只有在对有机体的生命本质进行唯物主义的解释的基础上,死亡才能够被理解。”中国古代儒学创始人孔子在如何对待死亡时,告诫弟子:“未知生,焉知死”。古希腊大哲伊壁鸠鲁也有一段名扬四海的关于死亡问题的论述:“当我们存在时,死亡不存在;死亡存在时,我们就不存在了。”德国大哲海德格尔也曾说,人之“生”与“死”并非人生的两个端点,而是交织在一起密不可分的。死亡是人类永恒的宿命,因此,人的生存意义就在于把自己的生命向死亡抛掷出去再反弹回来而得到规定的。所以,人绝不可以只埋首于“活”,在世俗的生活中混沌不明地“活”,而要时常安静地“思”,尤其要正视“死”,时刻想到“死”。这就是人“生”中重视死亡问题考索的意义和价值。

二、死亡观

死亡观是人类对自身死亡的本质、价值和意义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的有机构成部分。从总体上来讲,一般人的死亡观可分为两种。一方面,死亡是人类最大的敌人。这一点具体表现在死亡使我们没有真正的自由,使我们失去一切。由于死亡使痛苦、陌生和孤单的,又是确定但无法预测,它会令人感到恐惧和愤恨不平。同时,死亡还会使人丧失信仰,成为生命的阻力;而在另一方面,死亡却是人类的朋友。因为死亡是公平的,每个人都必须要经历死亡,并且只有在死亡之后才有真正的自由。死亡还是宗教界最大的帮手。在死亡面前,人们才会幡然醒悟说出真话。由于中西方文化和传统的宗教信仰迥然不同,反映在死亡观上也颇为明显。

㈠中国人的死亡观 ⒈原始死亡观

在人类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思维能力极其低下,人类尚不能对死亡作哲学的思考,甚至不能用人的眼光和自然的眼光看待死亡,这就使人类的原始死亡观普遍采取非自然的宗教神话形式,也就是说死亡问题始终是同原始宗教神话紧紧地纠缠在一起。而作为同原始宗教神话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的原始死亡观的最根本特征——是对死亡的反抗和否定。

⑴原始死亡观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否定死亡的普遍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 ⑵原始死亡观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对死亡终极性的否定; ⑶原始死亡观的又一重要内容是对超个体灵魂不死的信仰。 ⒉现今中国人心中的“死亡”概念的含义和意向

⑴把死亡当做一种自然的归宿。认为死和生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有生就有死,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

⑵死是一种令人恐惧的事件;

⑶死亡是一种理想的追求。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死亡当做追求理想的手段,还有一种就是有意无意地美化死亡;

⑷死是一种威慑的力量。生命的宝贵在于它的惟一性和不可逆性,人生就一次,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与现世存在的彻底断裂;

⑸死亡是一种痛苦的解脱。死亡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和环节,甚至是不很重要的阶段。

彝族

彝族非常注重人的死亡,自古以来就对生死观有所研究,并在毕摩的有关经书上作了记载,流传至今。布拖彝族民间有“死变占卜”和“造死”巫术,论述了人死后灵魂到阴间以人间的方式继续生活的灵魂永存论。“死变占卜”,彝族称“死青色”,彝族认为人死后灵魂能变成一些事物,或变鸟类,或变蛙类,或变蛇类,或变蜜蜂,或变鸣蝉,或变星辰。因此,彝族人死后其亲属便怀着焦虑的心情到毕摩处翻阅“死变”书,看自己的亲人将变成什么事物,哭丧辞中也总是寄托死者变好的愿望:对老年人,就寄托死者不要变成鹰、狼、耕牛、骑马等,而要变成布谷鸟、大雁、粮食、吉尔等的愿望;对姑娘就寄托其变成鸟儿和鸣蝉等。

所谓“造死”巫术,彝族称“死兹”,据说一些高明的毕摩能用奇特的功能让活人的灵魂离开形体,使其暂时处于“死亡”状态,用阴间何如何好的言辞将他的灵魂引向阴间,让他目睹阴间世界和阴间社会现象,然后又用阴间如何如何不好而人间如何如何好的言辞将他的灵魂呼回人间,附于其身,让他“复活”恢复常态,立即让他描述刚才他在阴问所看到的现象,根据他的描述形成生死观。

这些巫术为彝族生死观的形成提供了一些依据。尤其是造死”巫术,为世人描绘了神奇的阴间世界,从而形成较为系统的生死观。彝族人认为:在世间没有穿耳的人,死后到阴间便失明,因此,生下来几天,便给婴儿穿耳;在世间有偷鸡、偷猫、偷狗行为的人,或父女、母子、姊妹及同姓家族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的人,身患麻疯病的人及断子绝孙的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时,不能在先辈的行列中入伍,永远被阴间的祖先们拒之门外,成为无家可归的漂泊者,因此,最忌偷鸡偷猫、偷狗,把偷这三类动物的人看成是最可耻的人,最忌父女、母子、同姓家族内男女发生性行为,如果发现,其亲戚家支将勒令二人自杀,最忌同患麻疯病历史的人打亲家,最蔑视断子绝孙的人,致使“断根人’’这一词语成为侮辱人格程度最深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也延续了重男轻女的思想;死时丧服多的人,在阴.间就不必为制服而忧虑,必然要清闲些;死时尸体含金带银去的人,在阴间就会成为贵人,因此在老年人断气之时,总是在老人的嘴里投入一粒纯金或白银(除穷人外);带牛而去的灵魂到阴间就可多开垦荒地,增加土地,增加收入,因此给老年人办丧事时总是喜欢杀牛,为他在阴间开垦荒地作准备;在世间打过父母的人,在阴间必将受人蔑视,因此彝族人十分孝敬父母。

总之,以“造死”巫术和“死变占卜”为基础,形成了彝族传统的生死观念,并以此形成了彝族人民日常生活的行为标准、道德规范、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等。

庄子生死观

基督徒的生死观

看中国生死观

作文素材“生死观”

儒释道的生死观

浅析司马迁的生死观

当代大学生生死观教育

浅论佛教的生死观

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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