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县振兴港口装卸运输站董事会第二届
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丹徒县振兴港口装卸运输站董事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对企业股份股东所持股权实行内部调整”的提议,经丹徒县振兴港口装卸运输站第二次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审议通过:对股东巫惠钰、巫恒杰所持股权12万元,调整为5万元。决议即日起生效。
二OO一年七月十二日
丹徒县振兴港口装卸运输站二OO一年度企业分配意见提案(优秀)
《丹徒县振兴港口装卸运输站董事会第二届一次会议决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