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服从现场消防保卫人员的指挥。
2.项目副经理为消防负责人。
3.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及一切用火,必须由现场消防部门批准。动用电气焊,安全员一定要检查施工人员的电工本、焊工本,专业工种要有专业证书。用火前先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消防器具及看火人员。施焊工作完毕后,应用水将余火浇灭,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如施焊现场有预留孔洞,应用石棉布把孔洞盖好。看火人员不许私自离开。
6.电焊机接线应符合工地暂用电各种规定。二次线一定要采用接线鼻子压接,如有裸露部分,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电焊把钳不能使用的应及时更换。
7.如有隐患或可能失火的地方,施工人员应停止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待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不得强行施工,不得违章指挥。
8.易燃材料应单独存放,保证安全。
9.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施工人员应头脑清醒,听从现场消防人员指挥,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工作。
10.火警电话119。
《施工消防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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